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其聖道門者,於穢土斷煩惱至菩提也;淨土門者,往生淨土,於彼斷煩惱至菩提也。

今就此淨土宗而言之者,又《觀經》所明,業因非一,三福九品、十三定善;

其行分品,其業列數。

先,定善十三觀者:日想、水想、地想、寶樹、寶池、寶樓、花座、像想、真身、觀音、

勢至、普觀、雜想是也。

次,散善三福者:一者:孝養父母,奉事師長,慈心不殺,修十善業。

二者:受持三歸,具足眾戒,不犯威儀。

三者:發菩提心,深信因果,讀誦大乘,勸進行者也。

九品者,開彼三福之業,以明其業因,具見《觀經》。

總而言之,定散二善之中,不漏往生之行,但能就有緣之行而積功,

依引心之法而勤行者,皆得往生,更莫生疑。

今,且就自法而言之,正今定善之觀門者,數列十三;散善之業因者,類分九品。

欲入其定善之門者,即意馬馳六塵之境;欲窺彼散善之門者,又心猿移十惡之枝。

欲靜而不得,欲止而不能。

今見下三品之業因者,言十惡五逆之眾生,臨終遇善知識,十聲一聲,

稱念阿彌陀佛之名號而往生。此豈非我等之份乎?

彼釋雄俊者,七次還俗之惡人也,命終之後,獄卒帶至閻王之庭。

閻王責言:南閻浮提第一之惡人,七次還俗之雄俊,今果來乎!

雄俊高聲呼曰:我在生時,見《觀無量壽經》言:五逆罪人,稱念阿彌陀佛名號十聲,

往生極樂。我雖七次還俗,於今未犯五逆;我雖善根薄少,念佛超過十聲。

雄俊若墮地獄者,三世諸佛墮妄語之罪!

閻王據理,立傾其玉冠而拜之;彌陀依願,則使乘金蓮而迎之。

何況非七次還俗乎?何況一生念佛乎?

男女貴賤,不簡行住坐臥,不論時處諸緣,修之不難;

乃至臨終,願求往生,得其便宜,不如念佛。

源信先德之言誠哉!

又善導和尚解釋《觀經》云:

娑婆化主,因其請故,即廣開淨土之要門;

安樂能人,顯彰別意之弘願。

其要門者:即此《觀經》定散二門是也。定即息慮以凝心,散即廢惡以修善;

回斯二行,求願往生。

言弘願者:如《大經》說:一切善惡凡夫得生者,莫不皆乘阿彌陀佛大願業力為增上緣。

又,佛密意弘深,教門難曉;三賢十聖,弗測所窺;況我信外輕毛,敢知旨趣。

仰惟釋迦此方發遣,彌陀即彼國來迎;彼喚此遣,豈容不去也。

然則建立定善、散善、弘願之三門,其弘願者,《大經》云:

設我得佛,十方眾生,至心信樂,欲生我國,

乃至十念,若不生者,不取正覺。

唯除五逆,誹謗正法。

善導和尚釋云:

若我成佛,十方眾生,稱我名號,下至十聲,若不生者,不取正覺。

彼佛今現,在世成佛,當知本誓,重願不虛,眾生稱念,必得往生。

《觀經》說畢定散二門之後而言:

佛告阿難:汝好持是語,持是語者,即是持無量壽佛名。

此即前之弘願之意也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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