81・「無為」者,無所作為也。
於小乘言「三無為」。
其中言「虛空無為」者,譬喻虛空無失,亦無始出,是天然之理也。
於大乘以真如法性等常住不變之理言「無為」也。
此一節者,舉無為之例證,初釋無為之言,次正舉例。
為者造作,屬於造作者是有為,
造作者必有始終有轉變,無為者是反此,無造作也,
無造作者,則無有變化也。
次正舉例,此下舉小乘之虛空無為,與大乘之真如無為,
合次之序題門之法身常住比若虛空。
小乘之三無為者:
依《俱舍論》云:
「一者虛空無為,二者擇滅無為,三者非擇滅無為。」
(擇滅:術語,涅槃之異名,滅者滅諸相之無為法也。
涅槃者是由真智之揀擇力所得之滅法,故曰擇滅。
《俱舍論》一曰:『擇謂揀擇,即慧差別,各別揀擇四聖諦故,
擇力所得滅名為擇滅。如牛所駕車名牛車。略去中言故作是說』
《唯識述記》二末曰『即此真如,名為擇滅,即由慧力方證會故。』)
是也。於有部,以一切法分七十五法,前七十二法言有為,後三法言無為。
今例用其三中之虛空無為,虛空者,無障礙為體。
於大乘說六無為,
《百法論》云:
「一者虛空無為,二者擇滅無為,三者非擇滅無為,四者不動無為,
五者想受滅無為,六者真如無為。」
者是也。
於法相,以百法判萬法,其中九十四者有為法,其六是無為法,
今者採例於六無為中之真如無為。
《成唯識論》二,明了前五無為之後云:
「此五者皆依真如假立,言真如亦是假施設之名,遮撥無故說有,
遮執有故說空,勿謂虛與幻故說為實,理非妄測故名真如。」
法性者:
真如之異名,於唯識二末,舉真如十二異名,其中之一名也。
於《成唯識論》二云:
「心言路絕,非一切法與一、異等,是法真理故名法性。」
即言常住不變之真如理性也。
以上者,唯舉無為之例,非言別途所說之極樂無為就是此也。
(真如無為,說真如法性,離於造作,本自無為。
真者是真實之義,如者如常之義,諸法之體性離虛妄而真實,故云真。
常住而不變不改,故云如。
《唯識論》二曰:
「真謂真實,顯非虛妄,如謂如常,表無變易。
謂此真實於一切法,常如其性,故曰真如。」
或云自性清淨心、佛性、法身、如來藏、實相、法界、法性、圓成實性等。
《唯識述記二本》曰:
「真以簡妄,如以別倒。乃至,真以簡有漏非虛妄故,
如以簡無漏非有為故,真是實義,如是常義,故名真如。」
《探玄記八》曰:
「不壞曰真,無異曰如。前則非四相所遷,後則體無差別,此約始教。
又不變曰真,順緣稱如,由前義故,與有為法非一,由後義故,與有為法非異。
二義同為一法,名曰真如。」
《教行信證證卷》曰:
「無為法身即是實相,實相即是法性,法性即是真如,真如即是一如。
然則彌陀如來從如來生,示現報應化種種身也。」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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