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乘攝化土,故非單他受用,故云無為自然。
上文如字,此文及下文兩處次字,皆是足以顯一乘攝化之境而已。
今意,著眼於清淨微妙言,以為廣略相入,一乘攝化之境,即所謂蓮華藏世界也,
此攝化境,留於十佛自體國土,故云次於也,雖曰次於,而其一乘攝化土,
即一法句,即二十九句,二受不分妙境界,故亦是法性土,而十佛自體國土而已。
若如《梵響》、《要解》言;則清淨安穩,微妙快樂,乃唯是二十九句事相莊嚴,
而言次於。則此文似方便法身之土。
一重亞於法性土,然則雖談廣略相入,而與《略箋》所談亦不異,
故只可而未盡文義也。又《會疏》言:廣略相入無礙自在等,次同法性涅槃,
亦似而非也,彼取次同義,一乘攝化之境,與十佛自體國土,其名義自別,
不可言同,何為次同義,況於次字無同也訓乎云云。
《詳》曰:以《華嚴》一乘攝化,而判今家土者,不然,從來彼此法相差別。
何強同彼乎,又清淨安穩等,為廣略相入二種不分土。無為泥洹為一法句法性身者,
亦難思,一法句豈但法性耶。
《論註》云:此二法身異而不可分,一而不可同,是故廣略相入,統以法名,
何偏以法性法身為一法句乎?
又廣略相入者,廣略互相入,何但取一邊乎,又今文非論三土勝劣,於
此何論自他受用不分,可謂過矣。
今按清淨安穩,微妙快樂者,註曰安清淨心,樂清淨心,一處成就,妙樂勝真心,
準之解之,清淨安樂即是妙樂,故云微妙快樂。其國土之妙樂,與無為涅槃之樂,
相次同德,故云次於。雖依正異,而無為法身是一,故云相好莊嚴即法身也。
此但以妙樂同于涅槃無為。
下文云:無為自然,次於泥洹之道,亦同之。
此乃非論國土勝劣也,無為泥洹者,涅槃無為論曰:
泥曰泥洹涅槃,此三名前後異出。蓋是楚、夏不同耳,云涅槃音正也。
又云:經稱有餘涅槃,無餘涅槃者,秦言無為,亦名滅度。無為者取乎虗無寂寞,
妙絕於有為等。(文)
後正明能居身不乖法本二:一名相假有。二法身平等。初名相假有者。
其諸聲聞,菩薩天人,智慧高明,神通洞達,咸同一類,形無異狀,
但因順餘方,故有天人之名。
唐譯下(三左):復次阿難,極樂國土,所有眾生,無差別相,順餘方俗,
有天人名。(文)
宋譯云:而復眾生,色相端嚴,福德無量,智慧明了,神通自在。(文)
漢、吳無此段,諸家順淨影約舊註。
今不爾,承上標文,清淨色身等,已下廣明,平等證果。
唐譯云:唯受法樂,則無差別。(文)
無差別者,無五乘差別也。法樂者,即是涅槃平等無為法樂。
前所謂,證無為泥洹道,受妙樂者也。
下經云:念道之自然,著於無上下。是也。
今欲明平等無差,而先明假名字差別,曰:聲聞菩薩人天,此示假名字相。
智慧光明,神通洞達,明內德平等。下經所謂無量壽國,聲聞菩薩,
功德智慧不可稱說。
又云:念道之自然,著於無上下,洞達無邊際。即是顯智慧光明,神通洞達,
咸同一類之相也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