今按:黑谷云:光明之緣,名號之因,因緣和合而蒙攝取不捨之益。(望西所引)
由此言之,蒙我光明觸其身者乃是十二、十八相依因緣和合獲信處也,
身心柔軟等者約信後相續而顯攝取護念之益相也。
身心柔軟者,《如來會》云身心安樂,安樂是苦惱反,苦惱眾生住安樂想者,
心光攝護力也。柔軟是強剛反,三不善(貪、瞋、癡)強惡相,
三垢消滅故身心柔軟,無礙光有清淨、歡喜、智慧德,能消滅三不善,
其德不可思議也。
超過人天者,正定聚之相也,願成言歡喜踴躍,善心生焉,即信心歡喜相,
身心柔輭故,歡喜心生,入正定聚,則人天而非人天,非凡眾之攝者此謂乎,
理實超五趣八難之道,心願持名非娑婆界內人也。
《信卷》末(五左)引此願及次願,其義可深思矣。
第三十四‧聞名得忍願
設我得佛,十方無量不可思議諸佛世界眾生之類,聞我名字,
不得菩薩無生法忍,諸深總持者,不取正覺。
初得名者,一名得法忍總持願,(憬興)二名聽我名字證無生願,(智光)
三名聞名必得無生忍願。(良源)
明所攝者,自下諸願皆是菩薩功德攝也。
次明願意者,承上香薰十方來,明光明名號德益中,前已明光明益,
自下次誓名號德益。聞名有十一願,(除衣服、受樂、見諸佛土、隨意聞法故)
皆於十七願別用,故各言聞我名號。
於中,初十願多是真實,後一含方便。又現當分別者,聞名得忍等是現益,
常修梵行等是當益。
又菩薩功德中,前供養諸佛那羅延力等是還相,如今十願在往相也。
又聞名有三類:一聞如不聞,謂但觸耳根,無信受念,是雖未免流轉,
遠下成佛種子,雖未現得無生等,畢竟至證位。
二雖聞而受持,尚帶疑情,是即九品、三輩、邊地、胎生之類也,是亦未現得法忍,
生彼土已,經時劫後至此位也。
三聞其名號信心歡喜機,是即本願相應行故,一念發起時頓至無生位也。
(《會疏》為此分別,可謂悉矣。)
於聞此三類可分別矣。今此願正是真聞位,凡聖齊聞名信受,一念即時住正定,
得法忍總持,佛願難思利益也。當知此聞名含十七、十八願,韋提得無生忍,
即此願意,是以《信卷》(三末六紙)引此願為弘願獲信益,可見。
《義記》云聞者聞慧,遂人思慧等,未詳,聞者聞信,《信卷》云云。
次參考者,唐譯云:無量不可思議無等諸佛剎中菩薩之輩,聞我名已,若不證得
(契會忍行)離生(無生也),獲陀羅尼者,不取正覺。(文)
漢、吳兩本並闕此願。
宋譯第三十一願誓彼土得忍曰:所有一切眾生,聞我名號,永離熱惱,心得清涼,
行正信行,得生我剎,坐寶樹下,證無生忍。(文)
又三十三願明現生得忍曰:十方一切佛剎聲聞菩薩,聞我名號,證無生忍,
成就一切平等善根,(即是名號)住無功用行,(他力持故)離加行(離自力心)
等。(文)
魏、唐兩本言聞我名字,得菩薩無生法忍,而不言壽終之後,故知現益,
故《信卷》引兩願以明獲信益相,可以準解矣。
《悲華》第七、八兩願約二重而誓之,其初重真實也,第二重云我滅度等,
此約方便,讀文自知焉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