此義就抑止門解竟
古來有二解。
一云此義者,指說華內有三種障。理實九品同一念佛齊入報土,即證無生,
然說華內有三障者,此亦如來抑止方便,故云此義就抑止解。
二云本願除逆謗者,是抑止之說。
上來既廣辨,今指上釋義,以云此義也。
初解順宗,後解順文,各有其由,不可取捨。
又如論註,約罪多少及罪輕重。釋取除義,與今已造攝取未造抑止之判,似亦而一致。
至論註當辨,因示攝謗文理,全如二門記三。
種種安慰為說妙法
救危曰安諭憂曰慰。(和語之慰當娛字義)
所勸之要雖在念佛,而隨機宜,或先說惡因果可怖,或說因果緣生空理,
或說佛法不思議事,教諭無方,故云種種。
唐華嚴經第十五云:見有臨終勸念佛,又示尊像令瞻敬,俾於佛所深歸仰。
無智道俗宜順斯軌。
為說妙法者,謂為臨終人讚說彌陀依正莊嚴,十力威德,光明神力,戒定慧等。
教令念佛
若諸師意。念佛念,謂意業觀念,對下口稱。(元照疏曰心觀為念口誦為稱)
觀念佛身相是名為念佛,雖教觀念,而眾苦逼心身惱亂,不能修觀,
(故云此人苦逼不遑念佛)知識轉教,且勸口稱,(故云善友告言,汝若不能念者,
應稱無量壽佛。)罪人依之口業十稱,助成觀念滅罪得生。(故云如是至心令聲不絕,
具足十念稱年南無阿彌陀佛等。)
正觀記曰,抱疾尪贏,力微心劣,故須十稱以助其念。
憬興疏明口稱方便助觀念心。(楷引興疏著註可見)
此有二失,全如依釋。
依今釋意解經文者,言念佛者,憶念佛名。(憶持不失名念非觀念之念耳)
謂諦聽佛名滅罪得生理,意業信受,憶持不失,是名念佛。
然而苦逼心亂,意業不能憶念,(故云此人苦逼不遑念佛)知識轉教為之告,
勸汝若意業不能憶念,應口唯稱彌陀名號,佛願決定攝汝得生。
唯信文意,釋此文曰:勸不意念彌陀者,應但口稱南無阿彌陀佛之法也,
此為顯誓口稱本願也。
罪人聞之仰托佛願,口業十稱,(故云如是至心令聲不絕,具足十念稱南無阿彌陀佛。)
此示宗極,全如依釋。
命終之時見金華猶如日輪住其人前
金蓮三義,全如依釋。
見如日輪者,楷依日相觀疏三義,(令知方處業障輕重依正光相)釋之。(日輪)
其文猶簡略,如往年詳辨。
當知經中序分,韋提通請觀,稱唯願佛日。
正宗分始說日想觀,終說金華座光相喻日輪,日示他力令見之義。
如華嚴經說,如因日光照,還見於日輪,我今因佛力故,見佛所行道。
當知此標示今經十六觀,皆因佛力所成觀法。
雜想觀中,說彼如來宿願力故,有憶想者,必得成就。
今此罪人,臨終得見金蓮光相如日輪者,此亦滅罪觀成之相。
般舟讚中頌當品曰:聲聲連注滿十念,念念消除五逆罪,謗法闡提行十惡,
回心念佛罪皆除,病者身心覺醒悟,眼前即有金華現,金華光明照行者,
身心歡喜上華臺。
如往年廣引文證辨此義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