今既成佛。即是酬因之身也。
此文釋成報身土義。
因願既滿剋果,故云今既成佛。
酬報念佛往生因願,即是報身報土,故云酬因之身。
具足應言酬因身土,不言土者,是文略耳,或可,依正不二故也。
問:酬因故是報身者,義似未了,且如釋迦酬五百願,亦報佛耶。
答:今先引同性經者,為遮此難,何者彼經約淨穢土,分報化身,
然則雖酬因願,於穢成佛者化。(如釋迦等)彌陀淨土成佛是報。
何可例難,又復彼經,雖明彌陀在真報土成報佛果,未說其因。
今引大經,證明其因,即是念佛往生本願,此是機法一體本願。
是故眾生乘此願者,次生直入彼真報土,與佛同證光壽果德。
故如來會說此益云,若當生者,皆悉究竟無上菩提,(慧光利益)
到涅槃處。(壽命無量)論判之云,三種成就願心莊嚴。
(以機法一體本願力莊嚴)入一法句。真實智慧無為法身。
下玄文云:法報高妙,正由託佛願以作強緣,致使五乘齊入。
講者須知引證次第,若但引同性經,則他人應疑,謂其真報身土。
非凡小所階。若但引大經,亦應疑謂,稠攝凡之願,則是化身土。
欲遮此情謂,故先引同性,證明彌陀是報身土,次引大經攝凡願文,
證明此願是其真報身土因,非方便願。二文相成,別意願因願果,
義顯如斯,應知。
因論彌陀身土,自受用他受用,古來學者異論紛紜。一個關節不可不解。
(創學先須曉自他報名義,如來內證究竟身土,唯佛獨受用,故名自受用。
別圓初地,初住已上乃至等覺所見身土,為他所受用,名故他受用。)
異論凡有四:
一曰自受用。言設我得佛,又稱我國者。此辭指彌陀自證身土,故聖覺法印願釋,
西山西谷上人,鎮西白旗寂慧,相傳自受用義。
二曰他受用。以彌陀身土,令來生者得受用故,如東大寺凝然大德,決為他受,
足可依循。
三曰通自他。謂彌陀本願,悲智雙行,感報身土,智故自受,悲故他受,
偏執則有妨,通取則無失。
四云未決論。以淨祖諸文絕無自受他受判故,其或言自受,或言他受用,
或言通自他者,皆末學私論耳。
今依祖文而試論之。真報身土,義當自受。祖讚云:
願力成就報土,自力心行不到,大小聖人皆共,乘如來弘誓也。
十地等覺名為大聖,然若通途他報身土,可以自力能得往覲。
如玄文云,初地已上,神通自在轉變無方,身居報土聞報佛說。
而今言不到,豈非當自報。祖讚又曰,安養淨土莊嚴,唯佛與佛知見。
此與佛地論一說自受身土,云諸大菩薩亦不能見。其文義相同,豈非當自受。
又如觀經說上輩人到彼已後,到歡喜地,登地已後所見身土,定當通方他受用報,
而我祖判之,猶屬化土攝,揀他受化所取,真報當自受也,其義炳然。
更有之理,不可此盡。
問:祖典有其判二報文耶。
答:暗者守文,明者貴理。茍會其理,何必責文。然今出文試解其義。
愚禿鈔云:就法身有二種,一法性法身。二方便法身。
就報身有三種,一彌陀。二釋迦。三十方。
方便法身者,是第十八願所成,真實報身,一乘真宗本尊。(銘曰方便法身尊形)
次所列報身者,如觀經上輩人,其登地已後所見彌陀,是便當諸佛通總他報。
故云報身有三。彌陀釋迦十方。若不約自受他受報分之,文為曾出。
(何以故,二身竝同報身故。)豈其然耶。
問:若爾者,何不直言就報身有二種。一自受二他受。
答:循宗祖故。謂舊譯經論,但言報身,未分二受。宗祖雖存自受報義,
依舊譯故,未判二受。吾祖循之,故不言耳。
問:若真土定是自受,居其土者,皆極果人,經論何說有菩薩耶。
答:此疑難。生于執菩薩名,以謂實是因人而已,一法句故,無上果人,
二十九種故,常是菩薩眾,廣略相入故,因果不二矣。今就一法句究竟內證果,
論自受用報土義,如前引證此義也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