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今既成佛。即是酬因之身也。

此文釋成報身土義。

因願既滿剋果,故云今既成佛。

酬報念佛往生因願,即是報身報土,故云酬因之身。

具足應言酬因身土,不言土者,是文略耳,或可,依正不二故也。

問:酬因故是報身者,義似未了,且如釋迦酬五百願,亦報佛耶。

答:今先引同性經者,為遮此難,何者彼經約淨穢土,分報化身,

  然則雖酬因願,於穢成佛者化。(如釋迦等)彌陀淨土成佛是報。

  何可例難,又復彼經,雖明彌陀在真報土成報佛果,未說其因。

  今引大經,證明其因,即是念佛往生本願,此是機法一體本願。

  是故眾生乘此願者,次生直入彼真報土,與佛同證光壽果德。

  故如來會說此益云,若當生者,皆悉究竟無上菩提,(慧光利益)

  到涅槃處。(壽命無量)論判之云,三種成就願心莊嚴。

  (以機法一體本願力莊嚴)入一法句。真實智慧無為法身。

  下玄文云:法報高妙,正由託佛願以作強緣,致使五乘齊入。

  講者須知引證次第,若但引同性經,則他人應疑,謂其真報身土。

  非凡小所階。若但引大經,亦應疑謂,稠攝凡之願,則是化身土。

  欲遮此情謂,故先引同性,證明彌陀是報身土,次引大經攝凡願文,

  證明此願是其真報身土因,非方便願。二文相成,別意願因願果,

  義顯如斯,應知。

因論彌陀身土,自受用他受用,古來學者異論紛紜。一個關節不可不解。

(創學先須曉自他報名義,如來內證究竟身土,唯佛獨受用,故名自受用。

 別圓初地,初住已上乃至等覺所見身土,為他所受用,名故他受用。)

異論凡有四:

一曰自受用。言設我得佛,又稱我國者。此辭指彌陀自證身土,故聖覺法印願釋,

 西山西谷上人,鎮西白旗寂慧,相傳自受用義。

二曰他受用。以彌陀身土,令來生者得受用故,如東大寺凝然大德,決為他受,

 足可依循。

三曰通自他。謂彌陀本願,悲智雙行,感報身土,智故自受,悲故他受,

 偏執則有妨,通取則無失。

四云未決論。以淨祖諸文絕無自受他受判故,其或言自受,或言他受用,

 或言通自他者,皆末學私論耳。

今依祖文而試論之。真報身土,義當自受。祖讚云:

願力成就報土,自力心行不到,大小聖人皆共,乘如來弘誓也。

十地等覺名為大聖,然若通途他報身土,可以自力能得往覲。

如玄文云,初地已上,神通自在轉變無方,身居報土聞報佛說。

而今言不到,豈非當自報。祖讚又曰,安養淨土莊嚴,唯佛與佛知見。

此與佛地論一說自受身土,云諸大菩薩亦不能見。其文義相同,豈非當自受。

又如觀經說上輩人到彼已後,到歡喜地,登地已後所見身土,定當通方他受用報,

而我祖判之,猶屬化土攝,揀他受化所取,真報當自受也,其義炳然。

更有之理,不可此盡。

問:祖典有其判二報文耶。

答:暗者守文,明者貴理。茍會其理,何必責文。然今出文試解其義。

  愚禿鈔云:就法身有二種,一法性法身。二方便法身。

  就報身有三種,一彌陀。二釋迦。三十方。

  方便法身者,是第十八願所成,真實報身,一乘真宗本尊。(銘曰方便法身尊形)

  次所列報身者,如觀經上輩人,其登地已後所見彌陀,是便當諸佛通總他報。

  故云報身有三。彌陀釋迦十方。若不約自受他受報分之,文為曾出。

  (何以故,二身竝同報身故。)豈其然耶。

問:若爾者,何不直言就報身有二種。一自受二他受。

答:循宗祖故。謂舊譯經論,但言報身,未分二受。宗祖雖存自受報義,

  依舊譯故,未判二受。吾祖循之,故不言耳。

問:若真土定是自受,居其土者,皆極果人,經論何說有菩薩耶。

答:此疑難。生于執菩薩名,以謂實是因人而已,一法句故,無上果人,

  二十九種故,常是菩薩眾,廣略相入故,因果不二矣。今就一法句究竟內證果,

論自受用報土義,如前引證此義也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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