close

二不謗大乘(今釋又言,又字一本作文,寫誤。)標若值惡緣則應謗大乘,

 此亦凡愚相,淨影義章第十四云:『得決定相,於佛法中雖聞邪說,

 正見不動名正心住,雖聞異說,正願不動,名不退住。』

 十住位尚永離謗法因緣,何況十行十回向。若是三賢人,何須不謗言。

三但發道心。有菩提心善更無餘善,故名為但。此又明鄙凡不堪普行相。

 義章十四云:『十住位中,廣備法界一切行德。』

 十住尚爾,況行向位。若是三賢人,何須發言。

四修行淺深。謂,亦信不謗但發道心者,皆凡夫淺行。義章十四引經文言:

 『菩薩種性甚深廣大,與法界虛空等。』

 若是三賢人,何須此淺行。

五分段身滅。經言命欲終,然三賢人既離分段,經論或說三賢未斷三界見思,

 受分段者,天台所謂名別義通,乃是教門方便之說,若依別教,初住斷見,

 二住已上至第七住,斷三界思,離分段死。義章八云:

 『種性已上以無漏業正智受生,(三界生也)故非虛妄。(章上文云,

 妄愛受生,名為虛妄。)虛妄所受名分段死,非虛妄受,名變易死。』

 此許離分段,似別教之義,雖生三界修短自在,不為分段死所染縛。

 故上文云:『種性已上身居生死,不為生死所染,如鵝鴨在水,水不能濕。』

 若依圓實,如華嚴說,初住分斷無明,證法身,現八相。

 上文所謂此等菩薩亦能八相成道,教化眾生,是也。

 今經說命終,明分段凡身,何得判之為三賢耶。

六厭苦欣淨。謂,今經請說俱為常沒出苦入樂國,何得判之為三賢無苦人。

七偏勸西方,韋提選九方別願往生西方極樂。(別選文云,是諸佛土,

 雖復清淨,皆有光明,我今樂生極樂世界。)

 釋尊偏勸韋提未來願求西方。然三賢位十方淨土,隨意自在能遍往詣。

 義章十四云:童真住菩薩於一切佛剎皆悉能知,能觀能詣能遍至。

 豈為此輩偏勸西方。(次下若論已下對破,其意在此。)

八迎接往生。義準前可知。

以斯文證。唯是佛去世後。一切發大乘心眾生行業不強。

致使去時迎候有異。

此結文證決唯是凡。

言一切者,通指道俗男女智愚諸凡輩也。

言大乘心者,大乘道心也。

行業已下如前所辨。

若論此位中菩薩力勢。十方淨土隨意往生。

豈藉韋提為其請佛。勸生西方極樂國也。返對上下竟。

此對神德破同三賢。

言此位者,指三賢也。

言力勢者,功力威勢。

言淨土者,若準經論或說三賢未斷見思,則是界內同居淨土。

 若準說三賢已斷見思惑,猶未斷無明者,則界外方便土。

 若準說初住分破無明者,則實報土。

竝準前可知,餘如上辨,返對下結。

arrow
arrow
    全站熱搜
    創作者介紹
    創作者 jaminpan 的頭像
    jaminpan

    佛學漫談

    jaminpan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