「即時」者:指得信心之時也。「入必定」者:住正定聚,契於不退之意也。
雖此凡夫之身,得如斯殊勝之益者,是彌陀如來之大悲願力故,
勸「應常稱其名號,報彼恩德。」
亦曰:「十方群生海,歸命斯行信者,攝取不捨,故名『阿彌陀佛』,
是曰他力。是以龍樹大士曰:『即時入必定』;
曇鸞大師云:『入正定聚之數』。仰可憑斯,專可行斯也。」
言「龍樹大士曰:『即時入必定』」者:《十住昆婆沙論》所言:
人能念是佛,無量力功德
即時入必定,是故我常念
之文是也。
「是佛」者:阿彌陀佛也。「我」者:龍樹菩薩也。
前所出之「憶念彌陀佛本願力」之釋,亦依龍樹論判所述也。
言「曇鸞大師云:『入正定之聚』」者:《論註》上卷所言:
但以信佛因緣,願生淨土,乘佛願力,便得往生彼清淨土;
佛力住持,即入大乘正定之聚。
之文是也。
此文之顯說者,雖似說生淨土之後,始住正定聚之義;
文底者顯示生起願生之信時,即契不退也。以何而知?
此《論註》之釋者,以彼《十住毗婆沙論》之意而釋故,
本論之意既是現身之益,今之釋亦不可違彼;
上人深得其意,引釋為「得信心時,住正定位」之義。
言「即」者:不遷時、不隔念之義也。又同第三(信卷)述領解之心境而言:
沉沒於愛欲廣海,迷惑於名利大山
不喜入定聚之數,不快近真證之證
可恥可傷矣
此即以「入定聚之數」為得現生之益也;雖入此而不喜者,我心可恥。
「真證之證」者:得往生後之果也;雖近此而不快者,我心可悲也。
言「定聚」者:即是不退之位,亦是必定之義也。
言「真證之證」者:是滅度也;亦言「常樂」;亦言「法性」也。
又同第四(證卷)依第十一願,顯示真實之證而言:
煩惱成就凡夫,生死罪濁群萌,獲往相回向心行,即時入大乘正定聚之數,
住正定聚故,必至滅度;必至滅度即是常樂;常樂即是畢竟寂滅;
寂滅即是無上涅槃;無上涅槃即是無為法身;無為法身即是實相;
實相即是法性;法性即是真如;真如即是一如。
即此意也。上人之體解,非常途所談,甚深教義,應善思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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