正法者,謂悲願一乘,其體即至德尊號也。
隨順智慧等者,望西云:隨順智者,順一切智。(一切智義如願中釋)
故《寶積》云:諸菩薩所說語言,與一切智相應,是二十五願成就也。(文)
《 略箋》、《會疏》同之,今所不取也。
《憬興》云:即順彌陀佛智慧故也。(文)此釋可謂盡矣。
今隨順彌陀佛智說佛智法門也。
《如來會》約通門故云語言與一切智相應,今就別途說彌陀佛智也。
無違無失者,望西云:法位云:不違聖教,不失正理。(已上)
今謂,說法順智故無違;無違故無失;失過也。(文)
《略箋》亦同。《義記》依用法位。
《梵響》云:無相違無過失。
《會疏》云:無背佛意,無失眾機。
各據一義,今謂,無違無失者,示隨順相,謂隨順佛智所說,皆無違佛意,
隨順佛智故,所說教法無有誤失也。
二、普入無礙德
於其國土,所有萬物,無我所心,無染著心,去來進止,情無所係,
隨意自在,無所適莫,無彼無我,無競無訟。
唐譯云:於所受用,皆無攝取,遍遊佛剎,無愛無厭,亦無希求,不希求想,
無自想,無煩惱想,無我想,無鬪諍想,違怨瞋之想。(文)。
漢、吳、宋三本,無可配文。
淨影云:於其國下,自行無失。於中初先明攝對治,滅煩惱下明離諸過。
前攝治中,明修六度而為對治。初修捨行,捨猶檀矣,於其國土,所有萬物,
無我所心,明其離見,無染著心,彰其離愛,除捨此二名為捨行,次修戒行,
去來進止,情無所係,隨意自在,明離身過。無所適莫,無彼無我,明離意過。
無競無訟,明離口過。(文)
憬興同之。望西、《略箋》、《梵響》並依用之。
獨《會疏》以為歎其心念。《渧記》依用之而已。今亦不取也。
今謂,於其國土下,二明普入無礙德。謂彼菩薩,普遊有三寶處,
三寶處一切世界自在無礙,是曰:普入無礙。
故唐譯云:遍遊佛剎,無愛無厭等。(文)
於其國土者,所遊之處,總攝淨穢。於其土所有萬物,無我所心等者,彰無礙之義。
淨影、憬興配捨、戒等,非今所取。
今文意謂,於其國土中,宮殿樓觀、池流、花樹及飲食、衣服、花香等,一切萬物,
有我所心,(我所者我瓔珞、我僮僕、我器等執為我所有。)則有自他親踈,
認一所而為己住宅,執一方而為我家鄉,故去來進止,有罣礙。
安養菩薩,永離我所心,淨如蓮花,不受塵埃,於十方淨穢諸剎,
去來進止無所係,隨意自在無礙也。
無我所心,故於萬物,無染著心。故於淨不著於穢亦無厭,亦無可無不可,
彼己猶空,故無競無訟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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