後就文解者,漢譯自下二願(十八、十九)兼下願成三輩文,
於三輩處挾入下胎化二生文。吳譯亦然,於中吳譯具列下、(第五)中、(第六)
上(第七)三願,初(第五願)當魏譯二十願,後二(第六、第七)當十九願。
又漢譯唯上攝中,而為一願,(魏第十九)其下輩亦為一願。(當魏二十願)
師說曰:由此思之,憬興以魏本十八、十九、二十之三願以配三輩者非經意,
其第十八願不墮三輩,而何為配上輩,其非可知。漢、吳約機,雖有三輩不同,
俱為念佛機,所以兼取因誓願成者,其在于茲哉!
此不同乎魏、唐約法,十九為但諸行,二十為自力念佛。
故漢、吳二本與今家建立異。雖然,漢、吳亦譯出佛願一義,
故《行卷》引漢本第十九願(魏第二十願)者,可以見已。
又吳譯三輩明來迎,中下兼之。當知:魏、唐第十九來迎亦兼第二十,
應以三輩九品知之。宋譯以十八、十九二願合為一願,(第十三願)
第十四願當魏第二十,亦可彼第十三願以來迎合於念佛願,第十四合魏本十九、
二十為一願。(聞吾名號是二十願,種諸善根是十九願)唐譯與今經同焉。
十方眾生者,顯機邪定聚機,《化卷》云:就機有二種:一定機,二散機。(文)
然漢、吳兩譯云作菩薩道者,魏、唐兩譯云十方眾生,彼約能修人,顯上中下不同,
此約能修法,彰真假不同,故機但云十方眾生。約能修法,則真假條然易見;
若約能修人,則真假難別故,今經就法顯真假不同也。
發菩提心者,為起行乎?為安心乎?
望舉有義云:以菩提心為安心,以修諸功德為起行。自解云:準宗家,
發等二句同是起行,至等兩句是安心也。若發心屬安心者,招中下輩不願來迎之失,
故《選擇集》以三輩中菩提心判屬起行,豈存異義!或通心行,謂此願中有多類,
故亦有發心為安心機,故《論註》云:三輩生中,雖行有優劣,
莫不皆發無上菩提之心云云。
有斥云:有以發心為安心之機等者非也,若夫以菩提心為安心而願生者,
固不具至心發願三心,不歸彌陀願力者也,固是一向自力聖道人,
而非此願所被機也。(《渧記》)
今謂:菩提心為起行為正。《論註》為安心者非方便願意,其義大別也,
何泥彼文設或義耶!其義未詳也。
《會疏》引《序分義》(二十八)以為起行者好矣,順今家意。
(《化土卷》引宗家釋)然次文引《論註》釋而同宗家者,恐是似聖淨二門混淆焉。
凡發菩提心者,萬行元首,修道初門,以統諸行故,三福行中亦說之。
黑谷以為起行者,此意也。(《選擇本願念佛集》上二十六頁〈三輩章〉,
同下十二頁〈付屬章〉廣明)
修諸功德等者,《化卷》(十三左)云:行者,即是修諸功德之善也,
信者,即是至心發願欲生之心也,依此願之行信,顯開淨土之要門方便權假,
從此要門出正、助、雜三行等。
又云:言顯者,即顯定散諸善,開三輩、三心。(文)
準知:修諸功德總攝三輩、九品、定散諸行,即回心回向之行也。
《末燈鈔》云:『定散之善』者,含在『諸行往生』一語之內也。(文)
至心發願欲生即是定散二心諸機各別三心也,其相如《會疏》、《略抄》引《化卷》。
上三福九品諸行不獨至,必由發願得所至,如由御者車運行得所至。
故九品中說回向願求生極樂國。《和讚》云云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