問:今日賊害機,一時煩惱百千間者,誰能得一期念念相續耶。
答:解者不同。
有曰此就上根勸其用心意樂,謂自盡分前後念相續,稱念不廢捨者,
即是行名正定之業。如禮讚言念念相續畢命為期者。(念念不捨者也。)
十即十生,百即百生, (是名正定之業。)下根亦當隨分相續,
非不如上根則不得往生。 (西、鎮兩流同取此義。)
有曰眾生念佛,則佛還念眾生,生念佛念,是名念念。
彼此三業不相捨離,名不捨者。(者指行法。)此乃生念雖有間斷,
佛念攝持成不捨行,是不捨者名正定之業也。
有曰念念不捨者者,正指佛體,眾生一心專念佛名,則佛明照,其四威儀,
時節久近,乃至念念,都咸攝取,護念不捨,是攝取之佛體名念念不捨者。
玄義所謂阿彌陀佛即是其行,即斯義矣。
以攝取之佛體,是名正定之業也。(三解見楷定說。)
此中後二解,義勢雖稍異,共約他力,當我祖意。
(賊害之機,如果還知道要出離,因此以念佛為往生之行,則往生應是容易之事。
所以說十即十生,百即百生,但是重要的是要全依佛的願力,這一點是比較難。
自力行,對一般的人是根深蒂固的信念,所謂個人吃飯個人飽,所以要自力。
要捨自力就佛力、他力,好像怪怪的,好像是阿彌陀佛的伸手牌,求佛。
當知,想生活好一點,病痛少一點,這是今生的業,不應該麻煩佛。
往生的事,這是佛願,佛誓願要救度我們,不同的,不應該混為一談。
累生的業,現在現前,就是受報,應忍則忍,不用麻煩阿彌陀佛,不須求。
講白一點,年年難過年年過,那一年因為難過而過不去了,過不去就死了。
沒有過不去,就是過得去,苦日子,還是日子,其實也可以藉此提升自己。
若是真的過不下去,死了,就是報盡了,就是回到極樂淨土,那不是如你的意。
重點是,要把信心建立好,換句話說,要能領那阿彌陀佛的信心,才能蒙攝取不捨。
往生不是難事,所以淨土法門是易行道,但是說易往而無人,因為難信。
奉勸知道娑婆苦,想要往生極樂,離苦得樂者,應信佛的救度、佛願,信受即是。)
要鈔三云念念不捨者,有其二義。
一釋行者用心意樂,速拋眾事,一心可勵稱名之義。
一凡夫行,此義難得,既歸佛願,機法一體,自有不行而行之理,故言不捨,
非機策勵,而是法德,故當流意,後義為本。
正定之業者,解有其二義。
一曰正定,定選定義,謂師本願,選捨餘行,正選定念佛為往生業因,故名正定業。
(若依此義,正定即業,正定之業,雖似依主,而之助字,是持業釋,例如經說,
在昔之時。)雖正選定為往生業,而眾生不信,則不成正因,故上句言一心專念。
(祖偈言至心信樂願為因。)(正信念佛偈,讚阿彌陀佛偈。)
二曰正定,正定聚也,謂念佛行,是令眾生入正定聚之因,故名正定之業。
(今置之言意標之歟。)正定聚名,通現當益,若取現生益,則心不退益。
若取彼土益,則涅槃妙果。經說報土之證果云:生彼國者皆悉住於正定之聚。
正定聚者,即涅槃果。(如釋摩訶衍論言無上覺王名正定。)故如來會,說此果言,
若當生者,皆悉究竟無上菩提,到涅槃處。(今家所謂淨土無生亦無別,
究竟解脫金剛身。是也。)
銘文言,正定因者,謂開無上涅槃證因也。
然則今所言正定之業者,謂大涅槃之業因也。
法事讚云:極樂無為涅槃界,隨緣雜善恐難生。故使如來選要法,教念彌陀專復專。
(前專字為五專,後專字為專稱。)與今意同,請思察焉。
順彼佛願故者,依我祖意解之,隨順第十七第十八兩願。
謂上句言一心專念,一心即是第十八信,專念即是第十七行。
偈言本願名號正定業,至心信樂願為因。準之可解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