次於餘四苦中,(愛別離苦、五陰盛苦、求不得苦、怨憎會苦。)
取愛別為五者,此又解有三義。
一定愛且重故,此須與餘三苦對辨。
疏云,一者五陰盛苦。盛有二義:
一熾盛義,謂有五陰故,眾苦熾盛也。
二盛儲義(儲者積也)謂五陰法,是盛眾苦之器故也。(嘉祥中論疏七本言,
有五陰眾苦熾盛,名五陰盛苦,又此五陰盛儲眾苦,名五陰盛苦。)
如諸天等,雖有此苦而猶輕微,故不取之。
疏云,二者求不得苦。世間眾人,多受此苦,世俗書又說之,《居家必用》三云:
「小兒呌號,皆其意有不平,雖大富貴之人,天下之所仰羨以為神仙,
而不如意處各自有之。」
但以此苦不觀貧富‧由心知足不知足耳。《遺教經》云:
『不知足人,雖富而貧,知足之人,雖貧而富。』
知足道俗未必受之,雖受而輕,故不取之。
疏云,三者怨憎會苦。或獨住隱者,或善修忍者,或極尊人等,未必受此苦,
雖受而輕,故不取之。
愛別離苦,人皆受之,其苦最重,故取之焉。
二是眾苦之根本故。《涅槃經》云:
『愛別離苦,能為一切眾苦根本。』餘三猶未,故不取彼。
此苦是本,故取之焉。
三由此苦入道緣故。夫人本憂與王別離,由之發心,欣淨得忍,不但夫人,
今日眾生,由求不得苦或怨憎會苦,還增罪者多,入道者是少。由愛別苦,
入道者多,觸目可見,故取之焉。
(一部觀經,起于愛別離之苦,韋提希夫人不忍其夫將死,其所至愛將別離故。
《涅槃經》說愛別離苦云:
『愛別離苦能為一切眾苦根本,如偈說言:
因愛生憂,因憂生怖。若離於愛,何憂何怖。』
又言:
『愛別離苦者,所謂命終以別離故能生種種微細諸苦。』
因愛別離苦苦相顯著,為說凡夫苦相故,舉愛別離苦而示之。)
此五濁五苦八苦等通六道受
五濁通六道者,此文言總意別。
見惱二濁,體通三界,故總說之言通六道。(言總)
生命劫三濁,但局南洲人,不通三洲人及三界諸天。(意別)
若以義說之,三又通三界,有漏人天,即生濁義。
生者必滅,即命濁義。(以上全是傳通記說)
四濁(見惱生命)既通三洲及天,時不清淨,即劫濁義。
濁既遍人天,通三途可知,故云五濁通六道也。
五苦八苦通六道者,《法華經》云:
『三界無安,猶如火宅,眾苦充滿,甚可怖畏。常有生老病死苦患。』
生等四苦,雖有輕重而通三界,餘四又爾。
《涅槃經》云:觀於五道一切眾生,悉是怨憎合會大苦。
此苦尚通三界六道,況愛別等根本苦哉。故云八苦通六道也。
問:既論五濁五苦通三界,爾何謂今但指滅後眾生濁苦。
答:佛滅後,五濁五苦,轉更增長,眾生為逼,無有大悲救護之人,夫人為之請,
如來為之說。(除苦惱法)故約今經請說本意,以論但指滅後濁苦。
(此五濁者釋所逼苦義,其苦六道通受,只是粗細多少之別。
依《五濁經》所說:
『佛滅度世有五苦,一臥起不安,無有常處,福若罪強,進退畏死。
二詰少痴多,無復道法,妄語惡苦調欺日盛。殺生禱祀以為求安,
令始鬼魅轉多,妖怪惑眾。
三以安為危,以危為安,邪正罪福皆亦同然,天人轉空,地獄更滿。
四尊寵邪神而賤正道,妻子為貴,父母為卑,群盜劫抄害人財命。
五帝王無道,國內荒亂人民被害,男死女活,轉相食啃。』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