至心回向者,亦彰欲生心不離至心體,以此義故,於至心不須成就配釋,蓋此意也。
約法體差別,則可如是而已,然依願成就文祖釋,就合三為一門釋之。
由此言之,聞其名號等三句,明三信成就即一心。即得往生已下,明若不生者成就,
至心回向等,成上起下,故不可配釋,經文開說,一心歸命中回願,
而彰正因決定之義,故《願願鈔》修成上起下釋者,蓋依此意。可知。
即得往生,住不退轉者,明聞信一念速疾之益。《信卷》云:獲得金剛真心者,
橫超五趣八難道,必獲現生十種益。云云
此釋即得等二句也,此文有二意,約業成則此土益,約顯得則彼土益。
《論註》云:以信佛因緣,願生淨土,乘佛願力,即得生彼國,佛力住持,
入大乘正定之聚等。此加彼國字,成彼土顯得,入大會眾門,故云住大乘正定聚也。
吾祖約業成義故為此土益,必至滅度為彼土顯得益。
故正定聚合今不退,以為此土業成益。
《大論》三十六,即時有二種,一者同時,二者異時。
雖久更無異法,亦名即時,今文即得亦爾,約業成則同時即,約顯得異時即也。
依今家意,指前聞信一念時言即,同時即也。
《行卷》(二十二紙)云:必得往生者,彰獲不退位也,經言即得,釋云必定,
即言由聞願力,光闡報土真因決定時尅之極促也。(文)
真因決定時尅之極促者,指前聞信一念,是信樂開發時尅極促故,爾時言即,
謂涅槃真因決定時,即住不退,同時而非異時。
龍樹云:即時入必定是也。
光闡者,光廣也闡開也,廣開聞信一念時,所得益,說即得等,理實聞信同時,
故云光闡也。
《一多證文》云:即得往生者:即乃立即之意,不隔時,亦不隔日也(同時即)。
又即者就之意,就定於其位之詞也。得謂已得應得之事,若得真實信心,
即攝取於無礙光佛之心中而不捨也。乃至攝取之時,即不隔時日。
就定於正定聚之位,謂之得往生也。乃至觀此二尊之法,其所言即往生者,
以定於正定聚之位,謂之住不退轉也。定於此位者,成為必至無上涅槃之身故,
言成等正覺,亦言至阿毘跋致,亦云至阿惟越致,亦曰即時入必定也等。
《唯信文意》同之。
據此等祖誥,即言存二義,向上則彰聞信同時得往生益,真因業成故,攝取不捨故,
不隔時日,一念同時得往生,非異時。如秤低昂時,於一念同時中有生滅,
故云:前念命終後念即生而已。
又向下則,即言顯即位之義,不退正定聚是其位也,以住不退位,顯即得往生。
謂得住生者,非謂捨此穢身,化生彼蓮華中,生因既成,於彼當果不退分位,
言即得往生也。
《改邪鈔》云:就此文,凡夫住生之得否,在乃至一念發得之時分也。
是時謂以願力往生決定者,攝取不捨之時也。
《願願鈔》云:因得聞故,歡喜之一念決定,正當此時,即得往生,住不退轉。
《最要鈔》云:故經釋共言:正當得聞,本願生起本末之時分,證得往生。
《本願鈔》云:起一念歡喜之念,往生立即決定,亦言住正定聚之位。乃至
故,聞本願生起本末,不隔時、不隔日,立即往生決定也。
《真要鈔》云:然則,今云往生者,非強指命終之時,是指無始以來,
輪轉六道之妄業,一念歸命南無阿彌陀佛,以佛智無生之名,願力所滅,
而涅槃畢竟之真因始萌之時也。即言此謂之即得往生,住不退轉以彰之也等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