以此等祖語,可研尋矣。然正定聚通大小,故唐簡言成等正覺,滅度亦通故。
唐揀加大字,是以高祖助成,可知。
若解正定聚名者,聚是聚類義,往生人為三類,故名為聚也。
正定,師說有三解:
一約因果相望,謂如來願力建立涅槃正因名正。
由了知其正因而當果決定無違名定。大信大行既決定,應必至無上涅槃人,
名正定聚機也。
二約行信相望,謂第十七願往相大行名為正,第十八大信說名定。
此乃選擇本願行信名為正定,得此行信之人,名正定聚之機。
三約自類相望,謂簡邪雜之行故(十九)名為正。
簡自力念佛之不定(廿願)故說名定。決定往生正業之人名正定聚之機也。
此三義中第二義,選擇本願行信涉入于第十一願,說住正定聚也。
今謂:依高祖意,因果相望為本義,曰:
定於此位者,必至無上大涅槃之身,故亦言『成等正覺』云云。
(《一多證文》、《末燈》同之)可準知。
此之正定或名不退,或名等正覺等,至德尊號具種種德回向,故有此異名,
了知正因,則來果決定,故名正定;得橫超金剛信,故名等正覺;
蒙光觸故此心不退菩提,故名不退轉,亦名阿毗跋致等;
以信心歡喜,故為歡喜地;以一生頓契故,為便同彌勒。其體唯一句名號功德耳。
必至滅度者,滅度者,梵言大般涅槃那,此翻大滅度。
《肇論》云:滅度者,言其大患永滅,超度四流也。《疏》云:分段、變易為大患,
欲、見、有、癡為四流。又云:涅槃,唐云圓寂,謂四德已備曰圓,三障已亡曰寂,
即第一義真,該通空有,佛性是也。(文)
《證卷》曰:必至滅度即是常樂云云。
必者,決定之義,不得此因,則進退不定。因已決定,來果不違云必至。
故唐譯云決定等也。
望西云:必至之言通退、不退,如云煗(暖)必至涅槃者,非是不退,
正定之言必在不退,成佛即是不退之功,一切名目不可具名故,
今從本偏名正定聚願而已。(文)
今謂:未詳也,此願必至何例煗必至涅槃乎?今必至者,願力自然之令然,
決定至涅槃,何言非不退乎?云何至滅度?謂唐譯到涅槃所,即是至滅度也,
涅槃處者,謂極樂無為涅槃界。今經言生彼國者,所謂涅槃處故。
《略書》標無上涅槃願成就文,引生彼國者等,當知。
苟生彼國者,無不至涅槃,高祖曰:不斷煩惱得涅槃,斯示安樂自然德,應知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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