次明經宗,初簡宗體,次正明宗。
有人言:宗即是體,體即是宗。今所不用,何者?
宗者既是二,體即不二,體若是二,體即非體;宗若不二,宗即非宗。
如梁柱是屋之綱維,屋空是梁柱所取,不應以梁柱是屋空,屋空是梁柱。
宗體若一,其過如是。
宗體異者,則二物孤調,宗非顯體之宗,體非宗家之體。
宗非顯體之宗,宗則邪倒無印;體非宗家之體,則體狹不周,離法性外別有諸法。
宗體若異,其過如是。
不異而異故有宗,不一而一故有體。
今此經宗以『心觀淨則佛土淨』為經宗致。(已上)今家宗體似如台家所判。
後就此經辨,亦有二途:
一依諸師,《淨影疏》(二右)云:此經宗顯無量壽佛所行、所成及所攝化。
《祥疏》云:此經宗致凡有二例:一彌陀修因感淨土果,二者勸物修因往生彼土。
元曉《宗要》云:淨土因果為其宗體,攝物往生為其意致。
此等釋義未達別願淵底,何足以語經奧也!
二明宗乘者,曇鸞法師云:
釋迦牟尼佛在王舍城及舍衛國,於大眾中說無量壽佛莊嚴功德,
即以佛名號為經體(文)
宗師云:念佛三昧為宗,一心回願往生淨土為體。
(此言體者,宗之所趣為體,故宗趣分為宗體)(善導和尚)
今家《教卷》云:說如來本願為經宗致,即以佛名號為經體也。
有說云:鸞、導二師各述其一,今家合取分一經宗體者,意欲明二師互顯深義故也。
由此言之,今言本願為宗者,即念佛為宗之義,謂本願者雖通六八,
別第十八願為宗要,第十八願念佛往生願故,念佛為宗即本願為宗之義也。
名號為體者,能詮教體,以第十七願名號為體,此依鸞師立經體,
一經能詮言教悉無非十七願名號故。然第十八願名號為體似宗體不分,
是以古師以總別分宗體者恐失。
今言名號者非指第十八願稱名念佛,直指如來法體為一經體者,
即淨入願心故也云云(略抄海渧)
詳曰:就能詮為經體者,恐非鸞師及今家意,彼(海渧)依賢首,
廣作十門論能詮言教,去宗意也亦遠矣。
又本願為宗,依宗家者非無其義,然宗家言「念佛三昧」者,
又云「口稱三昧」,豈同於所說本願乎?
況復念佛三昧通隱顯,何言合取二師耶?
今謂:《論注》但說名號為體,而不言其宗,雖不言之,其意蘊然。
高祖曾言「說顯誓願曰願偈」,又曰「報土因果顯誓願」。(文)
註「利行滿足文」明眾生往生因果皆依本願力,豈不說本願為宗?
力與願不相離,名號、本願何可相離乎?
既名號為經體,本願為宗,何可離乎?
是「佛名號為經體,則說本願為經宗要」之義自在其中。
高祖發其蘊奧開經宗,可言妙釋矣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