謗法者:毀謗正法之意,其罪相,
《往生論註》云:
「問曰:何等相是誹謗正法。
答曰:若言無佛無佛法,無菩薩無菩薩法,如是等見,
若心自解,若從他受,其心決定,皆名誹謗正法。」
其罪性深重之相,
同卷前文云:
「誹謗正法之人,墮阿鼻大地獄中,具受一劫重罪。
此劫若盡,復轉至他方阿鼻大地獄中,如是展轉,經百千阿鼻大地獄。
佛不記得出時節。以誹謗正法之罪極重故。」
《觀經四帖疏》散善義云:
「若犯誹謗,縱千佛遶身,無由可救。」
言闡提者,梵語。釋言信不具。
《涅槃經》云:
「一闡提者,不信因果,無有慚愧,不信業報,不見現在及未來世。
不親善友,不隨諸佛所說教誡,如是之人,名一闡提,諸佛世尊所不能治。」
又其過之重
同經云:
「闡提如焦種,雖逢甘露,百千萬劫,終不生芽。」
於《高僧和讚》,依《法事讚》云:
「毀滅本願之輩者,名為生盲之闡提,
經於大地微塵劫,永沉三途不能出。」
《教行信證文類》信卷末,以謗法、闡提、五逆為難化之三機,難治之三病。
如醫藥不能治,諸佛菩薩猶不能使其發心之趣,具引《涅槃經》而示,後結成勸信云:
「今據大聖真說,難化三機,難治三病,憑大悲弘誓,歸利他信海者。
矜哀治斯,憐憫療斯,喻如醍醐妙藥,療一切病。
濁世庶類,穢惡群生,應求念金剛不壞之真心,執持本願醍醐之妙藥。」
本鈔文雖不出五逆罪,意仍有在此處。
如此重罪,唯本願醍醐之妙法,能治諸佛法不能治,能令得願行具足之大利也。
《法事讚》云:
「五逆十惡,罪滅得生,謗法闡提,固心皆往。」
者,即言此妙益也。
此文是明本願之攝取以此等惡機為正所被機也。
言法滅百歲之機者:
此舉極劣之時而明不揀此等之時機也。
《大經》云:
「當來之世,經道滅盡,我以慈悲哀愍,特留此精止住百歲,
其有眾生,值斯經者,隨意所願,皆可得度。」
(一闡提,在佛法上稱為信不具足,善跟也不具。
在佛的眼中,還是要度的眾生,經上說,還是要幫他眾生善根。
待幾世後善根成熟,是一個具善跟的眾生,還是可以度脫。
在佛的眼睛裡,沒有善、惡人是不應度的,都是要度的。
因為沒有善功德比佛功德更大,也沒有惡業,佛力無法承擔的。
所以當法滅盡後,還獨留無量壽經,止住百歲,用來度脫當時的眾生。
我們現在有緣得遇此法,應該撫額稱慶,奉教順行。
欣然接受佛的救度,往生西方極樂世界。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