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・故淨土法門者,不出詳細領解第十八願之外也。
此一段者結示從上來所明之文。
最初之文,標示「淨土真宗之行者,當先領解本願之生起也。」與本段文彼此呼應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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弘願者,是善導大師之創唱,對「要門」之名。
《觀經玄義分》云:
「娑婆化主,因其請故,即廣開淨土之要門。
 安樂能人,顯彰別意之弘願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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故領解亦不止於機者:此段文正示「信行」即是「名願力」也。
「信」凡夫之願行在於法體成就,而安堵於往生。
「稱」願行成就之名號,而歡喜安住於佛恩。
(佛恩就融入於六字名號裡,當稱名時,不只往生已定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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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9・領解阿彌陀佛代凡夫成就願行之義,亦云「三心」,
  亦說「三信」,亦言「信心」也。
  阿彌陀佛以凡夫之願行成做名號故,現於口業而言  南無阿彌陀佛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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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8・下品下生失念之稱念,具足願行者,當知非機之願行,
  正是法藏菩薩五劫兆載之願行,成就凡夫之願行故也。
此是說明大師之釋文也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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從「言 南無阿彌陀佛六字釋出願行」
後釋「願行已具足以上,下品下生之十聲稱佛必得往生」
願行已具,若有不往生者,無有是處,此是釋文之大意也。
釋文之大體者,於「十念稱名」釋明「具足願行」故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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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7・故「玄義分」云:
  「今此《觀經》中,十聲稱佛,即有十願十行具足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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親鸞聖人《和讚》云:
「以光明壽命之誓願,為大悲之本。」
者此意也。
滅度者:是無上之佛果,即證入佛之光壽海(第十二、第十三願)之相也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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法然聖人於《選擇本願念佛集》,釋本願名號之勝德云:
「彌陀一佛所有四智、三身、十力、四無畏等一切內證功德,相好光明。
 說法利生等一切外用功德,皆悉攝在於 阿彌陀佛名號之中,故名號功德最為勝也。」
此言佛之內證外用之功德攝在名號者,即言佛體之功德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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弘願之義者如何?
謂第十八願誓云:「若不生者不取正覺」此意如前屢說。
依眾生之往生佛方成正覺,佛既成正覺,必令眾生往生之謂也。
其願云:「至心信樂欲生我國乃至十念。」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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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6・名體不二之弘願之行故,名號即是正覺之全體。
  正覺之體故,即是十方眾生往生之體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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然者,眾生之信行者,是法體弘願之顯現引入故。
雖信雖行,非眾生之計度,即是他力也。
以此歸納成就之初者,不可不言「歸正覺之一念」。
言歸者,非現在之能信能行者消滅絕跡之謂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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