善導和尚在〈散善義〉最後又接著說:

不善三業必須真實心中捨,又若起善三業者必須真實心中作。

不善三業就是從身口意所出所行的不善之業,所以這就包刮得很廣。

身所起的就是行為,如殺、盜、婬等惡業,這要真實心中捨棄,要改惡向善,身業。

口所起的惡業,妄言、惡口、、兩舌、綺語,這是口業,也要真實的捨棄,不應再犯。

意所起的不善業,有貪、瞋、癡三毒,這是心理層面,旁邊的人無從察覺,

必須自己想要改,所以非常重要,必須要真實心中捨棄,不再有此惡念。

上面講的,要真實心中捨的,就是十惡,那真實心中作的十善,又是何十善。

十善就是十惡的反面,不作此十惡行,就是修十善,沒有另外的還有甚麼善事。

修十善時生天的標準,守住五戒,或說五倫,是守住人身的必要條件,倫,倫常。

要生天,過著天人一切自然的下一生,就要修十善,守住不犯十惡,可以生天。

不管是保住人身,或是生天,都不是主要的目的,因為這些都還是沒有就境。

出離得解脫,這才是重點,不是要你特別去修些甚麼,要勉強自己去作善事。

這些都是額外的,你有能力,在這社會上,本來就是應該互相幫助,互相扶持。

有能力幫助人家,這是做人所應該的,也是福報,沒有甚麼直得驕傲,或是炫耀的。

修十善,是叫你不要做壞事,連起心動念都應該自我管控,這本來是做人的基本。

尤其是一個信心行者,不能口說:「彌陀我慈父,極樂我本鄉。」,還心想為惡。

這不只是和做人的基本原則相悖,更何以對得起阿彌陀佛的救度,不是要刻意,

這是本來就應該如此,如果作不到,自己都應該感到羞愧,不用人家監督。

其實認真思維,我們往生的資糧,出離解脫所要具備的止惡修善等是業,

阿彌陀佛都早在十劫之前已經幫我們修好了,我們眾生只要領納,只要信受即得。

從那裡得知,從正覺之法體,從「南無阿彌陀佛」即是,這上面可以理解領納。

我們眾生、機方,在於往生事業上,只要信知,只要信以「南無阿彌陀佛」即得往生。

這樣的信託願力,即是我們往生之信行,此信即是,信佛之三業功德。

在上面善導和尚所言,其中之「須」者,我們當解讀為「信」之義。

上面所說「佛之三業功德」者:

乃是從 南無阿彌陀佛之內德來為之立言,即是若以南無為機,阿彌陀佛為法,

即機法一,亦可以說言南無是法,是佛的招喚,阿彌陀佛是機,是眾生所得之位。

以南無為機,或以南無為法,若機若法,而以阿彌陀佛為法,或為機,若法若機。

當知,有南無時應知阿彌陀佛,當思及,阿彌陀佛時,即是我所歸命處,當歸命者。

若南無,即有阿彌陀佛,南無時阿彌陀佛即隨之,阿彌陀佛時,即是南無之所在。

南無阿彌陀佛,即是機,即是法,即是機法一體之德,為我往生之鑰。

在自己是不為惡,就是一位被稱為善的人,而此時也不會自負,也沒有自負之心。

在自己不能免於為惡,或被稱之為惡人之時,仍能信受阿彌陀佛的願力,而無所畏懼。

這是一位念佛行者所應該,也就是「一任佛力」,就是我之定業既成,無可避免。

與其在這裡自我反悔,自我自責,乃是無濟其事,當把握佛願力之施與,聽任佛願。

一任佛願力所成就施與的信心發起,就是這信心發起之一念,成就眾生之三業與佛同。

就是在信心一念發起時,眾生之三業,與佛智法體呈為一體,而佛長時修之三業行,

全然成為眾生之三業行,寶貴的就是這裡,因為這時的行者,已具佛之德行。

爾後,「盡形壽相續起行」,就是行者的念佛是相續的,不斷常的,

此皆是佛行顯現於眾生之身口意三業上。

此時的行者,雖稱禮念,然非是自行,是行「阿彌陀佛即是其行」之所謂也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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