末法萬年之後,依照佛經的說法,佛法將滅。
佛法將滅,並不是佛的神通加持力沒了,是因為眾生的福薄了,無法領納佛的加持力等。
如果依照《大集月藏經》的說法,是眾生對佛的加持力領納能力小了。
在滅法之時,諸經悉滅,到那個時候,連三寶名字都不可得而聞之。
在那三寶名字都不可聞的時後,只要能稱能聞,即得往生。
此能稱能聞而成就往生之益者,豈能說是眾生之功,都是阿彌陀佛的願力所成就的。
是那圓成的「法體」也就是「願行」,其所成就的威神功德之力,機方更逢此大利益,
而蒙受其利,而即得往生。
所說「熏修」者:為香薰修習之義。
馬鳴菩薩的《大乘起信論》解釋說:
熏習義者,如世間衣服實無香,若人以香薰習故有香氣。
沒有香氣的衣服,用香薰習,就會有香氣。
人也是一樣,所謂:近朱者赤,近墨者黑。
一個人會因為周遭環境的影響,久而久之,會和身邊常相處的環境和人物相似。
不止是環境影響,當然也是因為自己的喜好,所謂「氣味相投」。
所以在還沒有定性,尚在學習的時後,要善選環境,所以才會有「孟母三遷」的事情。
阿彌陀佛是時時在薰習者所有眾生,時時刻刻注意著眾生,一有機緣成熟的眾生,
即是佛攝取往生之機。
假若有人,有志於往生事業,但是期期無法成就信心,當思及,非是佛願不及於我。
當如是思惟,佛願已成就,因為誓願「若不生者不取正覺」的法藏菩薩已成佛,
故「至心信樂欲生」即得往生。
我若信之,即得往生,沒有不生之理,若果不生,定是疑佛所致。
故更應檢討自己,發露懺悔,是因疑佛故。
所謂「疑則華不開」,疑是大害,應慎思之。
《願願鈔》說:
至心信樂之念,
於今時為造惡不善之凡機更無可有,然偶有發得欲往生之信心者,
誠由法藏因中之強緣與正覺彌陀之智力內薰密藝,成一念歸命之往益。
然者,言至心信樂者,非凡夫自力之心,正是佛心也。
凡夫無法成就「至心信樂」之念,這是重點,凡夫人就要有此自知之明,才不會自誤,
若果用此發心教人,又會因此誤人。
凡夫若偶有發「欲往生之信心」,此誠由法藏菩薩因中之強緣,
與阿彌陀佛的智力內薰的密益。
故能發欲生心,更應感佛恩,更應知「往生已成就」,此佛願力使然,應因之信人。
一念歸命,即得往生,此是阿彌陀佛的願力所成就。
應知,此「至心信樂」者,正是佛心,是佛願力的薰習,成就了凡夫的信心,
成就了凡夫的往生,非凡夫人自力所能也,應知!
《願願鈔》就「信心」,今鈔則就「稱名」,其心行雖異,然因願力薰習,非為眾生之功,
這一點是一同的。
佛成就了眾生的往生,成就了信心,為凡夫所成就了「機法一體之願行」,以之為香薰,
顯現於眾生之「心行」之處,依之成就往生之大事。
前一段文言說「稱現」,今文說言「顯現」於一聲稱念之處。
佛果之願行,成為「稱名之德」,令眾生蒙得「往生之益」者,
此是顯「法體六字」具足願行故也。
於《觀經》舉下下品之,苦逼而失念之機。
與大經流通分,法滅盡時之機,
當知,同是至惡至劣之機,為無可採取之人。
而斯等惡機,一聲稱名,皆得成往生之大益者,應知,非眾生之功,
證明全是法體願力之意。
舉此等之事實,用以證成「佛之三業功德」,成為「行者之所有」故,
「行者之三業」與「佛之三業」成為一體也。
此為「入正定聚之意」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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