善導和尚於《觀經四帖疏》解釋,但修眾行,迴向皆得往生,
唯攝取念佛者,此有何意?
說云:此有三義。
一明親緣,眾生起行,口常稱佛,佛即聞之。身常禮敬佛,
佛即知之。眾生憶佛念佛,佛亦憶念眾生。
口常念佛,佛亦聞之等,身口意三業,與佛常相左右,常憶佛念佛,
彼此三業不相捨離故親。
二明近緣,眾生願見佛,佛即應念現在目前。故名近緣也。
三明增上緣,眾生稱念,即除多劫罪。命欲終時,
無能礙者。故名增上緣也。
念佛除多劫罪,這在同經,散善下品下生說:
如此愚人,臨命終時,遇善知識,⋯,應稱無量壽佛。如是至心,
稱南無阿彌陀佛。稱佛名故。
稱佛除罪,這裡很清楚,前面下品上生,聞經名除卻千劫極重惡業。
如果比較除罪多少,當然是念佛大,無以為比,況生死重罪,
臨命終時,佛與聖眾自來迎接,諸邪諸業緣牽繫,都無能阻礙,
這念佛眾生攝取不捨,是第十八願的願義,
阿彌陀佛所成就的法體,本來就是機法一體之名號。
此名號現於眾生之時,成作眾生的信心。
而此信心之體即是名號,故信心亦是機法一體。
又此相續在於三業之上故,成為彼此三業之不相捨離也。
《願願鈔》解云:
酬光明無量之願,攝益信心歡喜乃至一念之機,
其機,又蒙遍照光明熏育,而信心歡喜者,
機法成為一體,能照所照雖似二,復成不二也。
光明無量願是第十二願,願文說:
設我得佛,光明有限量,下至不照,百千億那由他,諸佛國者,
佛成就此願,以此無量光明,攝取第十八願之眾生,
此機為光明遍照所攝取不捨,受光明攝照,光明所熏育,
此為機法一體,雖看似有能照所照,似為是二,因機法一體故,
不可分不可別,故是不二。
當知,佛法為不二法門,有二就有分別有對照,有分別就有彼此,
有分別執著就不是佛法,佛法不二故,無分別執著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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