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們稱眾生本來的身心為機,指的是凡夫的本質為機。
依照天台智者禪師的《法華玄義》對感應微妙之處,取其意而解之。
所說的機(屬感之方)有三種義:
一、機者「微」之義:
弩有可發之機,一射即發,在此將發未發之間,有其可發之機,「
是指機也。
而一切眾生有可生起之善,佛來應則生,不應則不生,
有可感佛來應之「微力」善機存在故,
二、機者「關」之義:
關者甲與乙之關係,相互交對之意,譬如貿易,買客與賣主交關,
對於眾生而言,眾生有善有惡,但共關於佛的慈悲心,
即眾生如賣主,佛如買客,
三、機者「宜」之義:
事物恰好之意也,譬如函與蓋,函如為方形,則蓋亦得為方形,
函為圓形,蓋亦得為圓形,方能恰好相應,
在佛與眾生的情況,佛有拔苦與樂之慈悲,拔眾生無明之苦者,
與眾生法性之樂者,宜於佛之慈。
但若無眾生者,佛拔苦與樂之慈悲擇無由活用,
於眾生方亦然,若無慈悲之佛者,我等無明之苦永遠不離,
有慈悲之佛,方得遂其離苦得樂之大望也。
佛與眾生恰好相應之術,恰好如方函方蓋,圓含覆圓蓋。
為欲顯佛與眾生恰好之故,望於佛以眾生言機,就此以佛之方言「
以六字來分別之,二字為機,四字為法,辯述一體之時,
歸命南無為機。
故雖言機,此「南無」尚是他力迴向之法。
以眾生之身心為機故,此是以凡夫之性得為機,
而彼此相望之機法一體故,與《御文章》
在此讓我們吟味中興上人的法語:
信託彌陀之人,成為 南無阿彌陀佛之主。
就是這麼的真實,當把我這剎那剎那生滅的妄心,
全託付給阿彌陀佛,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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