十八不共法者,若依《俱舍論》意,今所舉之十力、四無所畏之外,

加大悲三念住,所成十八數也。

言大悲者,由五義故,言之為大,所謂資糧、行相、所緣、平等、

上品是五義也。三念住者,一、緣順境不生歡喜,二、緣違境不生憂戚,

三、緣違順境不生歡戚,此三皆住正知正念,如此十八唯佛具足,

餘悉不具,是故名不共法。

諸煩惱斷所謂等者,二乘斷道四果等也,第二卷鈔新本明之。佛答之中,

聲聞法者,是指四諦七科道品等諸法也;

支佛法者,是指十二緣起觀也;菩薩法者,指六波羅蜜等萬行也;

諸佛法者,即指十八不共法等;煩惱法者,三毒苦因;業因緣者,

十惡等歟。

四、善吉問中,問:上文悉舉聲聞四果、支佛、菩薩及佛世尊,

何今重舉其五果耶?

答:上約四向,今約四果,於支佛者是約住果非住果歟。佛答可見。

五、善吉問意、當段佛答並第六問,以易見。

六、佛答中,言無誑相涅槃等者,外道小乘所執涅槃皆是虛妄,是誑眾生,

故名誑相;佛不誑人,是故如來所說涅槃名無誑相。

七、世尊如佛自說等者,善吉問也,佛自說者,指上所說〈平等品〉意。

問意有二:一、平等法中何有生滅、不生滅耶?(是一)

又如如來上所說者,諸法當體即是涅槃,諸法之外有何涅槃不生滅乎?

(是二)

佛答之中,言如是者,是可兩問。

 言非聲聞所作等者,可初諸法平等問也。

言乃至者,攝問所舉非辟支佛並諸菩薩、諸佛作義。

性空即是涅槃等者,是可諸法實相即涅槃義。

若新等者,是明如來分別隨宜之說有異,此乃合彼《授記經》意,

可有三意:一、涅槃非化,二、涅槃如化,三、性空涅槃,

前二涅槃隨宜說也,第三涅槃是實理也。

四、今既等者,是總結成,會《授記經》。

以斯等者,是指上之所引三經乃至《大品》等文。

縱使等者,若與謂之,如《授記經》,可得其意,

是同《大品》被新發意菩薩之說,故云無妨。

諸有等者,學者措心尤可領解,謂入、不入是事理異,

《授記》約事說入涅槃,《大品》約理說平等義,如來隨宜說教在斯,

今言應知,此深旨也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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