佛告彌勒,吾語汝等,是世五惡,勤苦若此,五痛五燒,展轉相生,

但作眾惡,不修善本,皆悉自然,入諸惡趣,或其今世,先被殃病,

求死不得,求生不得,罪惡所招,示眾見之,身死隨行,入三惡道,

苦毒無量,自相燋然。

第三結說分為三:一、總明;二、別顯;三、結勸。

初中有二:一、先明造惡過失;二、正明佛降化德。

初中亦三:一、造惡入惡道;二、得出復造惡;(至其久後下)三、偏歎其長苦。

(身坐勞苦下)。此其初也。

漢本四(八左)、吳本下(廿三左)意大同之。

淨影云:上來別論,下重復總辨,於中還初明其五惡,(興云:初明所離。)

佛語彌勒,世間如是,佛皆哀下,翻惡明善。惡下初先總明五惡五痛五燒展轉相生。

但作已下,別以顯之。相生別中兩番,初明從惡生痛生燒,身死隨下,

明其從燒生惡生痛。

前中初言,但作眾惡,不修善本,明其惡也。皆悉自然入諸惡趣,明起燒也,

或其今世等,明起痛也。後中身死隨行等,是明其燒。至其久下,從燒起惡。云云

憬興同之。望西、《略箋》依用之。

《會疏》四囑彌勒令教誡。初佛語彌勒,止相生者,牒前起後,但作眾惡下。

次正教誡二:初制五惡;二勸修五善。(佛語彌勒已下)。

初中三:

一、明其惡痛燒相。(但作眾下)

二、明造業所由。(至其久後)

三、結歎受報自然。(天道施張已下云云)

此不用淨影別立一科,此亦一義也。

今按第三追說中有三:初總明;二別顯;三結勸。

初總明亦二:初先舉造惡受報;後明佛化得益,初中初佛告,至展轉相牒前起後。

是世五惡為因,而得勤苦果,即前五惡是。故結前云若此。展轉相生者,

從五惡生痛燒,亦展轉生後後報,由其報復受痛苦,故云展轉相也。

淨影、憬興等意,從惡生痛燒,從燒生惡痛,為展轉相生,今不取也。

但作眾惡下正明,中有三:初、明惡業感現後二報;二、至其久後下,

明今世惡感後後報;三、偏歎其長苦。(身坐下)

但作眾惡不修善本者,前五惡中,三業常作惡,曾無一善。生涯之中,

不及一聲稱名也。

由今世造惡而自然生。後受痛燒報,故云:皆悉等。然有現惡,直受生後報,

或有現惡,受現報後報者,雖有不同,俱是今世造惡之所招是一也。

為顯此義,云或也,其今世先被殃病等者,明由前,但作眾惡,而現世招殃惡,

而後身死受三塗痛燒,前五惡中,此義未分明。

至于此而追說也。舊解今世殃病為五痛,今不取也。對前五燒,名痛為或。(望西)

又前以王法牢獄而為痛。今非特王法,現被殃病,亦是痛也。故曰:或矣。

(《略箋》)並未詳也。

於當前故云先被,現生報云今世,殃謂殃罰,王法痛苦等。病謂疾病,諸業病也。

死生業所繫,而不自在,故云求不得。皆現報業所招,故云罪惡所招也。

造惡人之所不知也,現報眾人之所知,故示之眾人,現使見之。

身死隨行等者,明後生報。身死,對前現報言之。

隨行者,但作眾惡文,流此可然,謂隨眾惡行業,自然入三惡道。與前皆悉自然,

入諸惡趣之大應焉。

苦毒無量等者,明痛燒。燋然者,《琳音》三十(十五)云:焦然上精遙反。

《考聲》云:極乾也,傷火也。

《鄭註禮記》云:焦謂火殠也,說文焦謂火所燒也,從火,焦省聲。

經文從火作燋(音爵),甚乖經義也。又五(十三)云:按燋者,灼龜之木也。

非經義也。(文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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