心常念惡,口常言惡,身常行惡,曾無一善者,明三業作罪也。
漢本脫身常行惡之句。
彼云:日不成就者,於善業三業,常不成就。此中曾無一善也。
不信先聖,諸佛經法等者,不信三寶及因果三世也。
漢本云:不通道德(是法),不信有賢明先聖(僧寶),不信作善為道,
可得度世(因果),不信世間有佛。(佛寶)吳本亦同。
依《涅槃經》,不信三寶及因果者,是則趣一闡提也。
欲殺真人,鬪亂僧眾,欲害父母兄弟眷屬,六親憎惡,願令其死。(文)
明起逆罪之欲,皆是從愚癡不信起,應知。
漢本云:欲殺羅漢,鬪比丘僧,常欲殺人,欲殺父母兄弟妻子宗親朋友等。
吳本亦同。
殺真人者,殺阿羅漢也。此中含出佛身血,鬪亂眾僧,是破和合僧也。
欲害父母,即是殺父母也,此乃於五逆罪欲造,而未至作,故云欲殺欲害。
又言不信,而未及誹謗正法,此是今經抑止門意耳。
為使五惡人得大利無上功德,就未造業說之。
例如:《觀經》下上品云:雖不誹謗方等經典。
則下中、下下兩品,必具謗法。而經文不明說,具此重罪,但說言五逆十惡,
具諸不善也,此中說相,亦可準知。然文軌以此文,直為五逆罪者,未可也。
如是世人,心意俱然,愚癡曚昧,而自以智慧,不知生所從來,
死所趣向,不仁不順,惡逆天地,而於其中,悕望僥倖,欲求長生,
會當歸死,慈心教誨,令其念善,開示生死,善惡之趣,自然有是,
而不肯信之,苦心與語,無益其人,心中閉塞,意不開解。
三、明造惡過中
初、明意三過失。次、慈心下,明不信教導。
然舊解,以此段為現生痛苦,若然,何此中不說王法治罰耶?
故望西問答,引淨影云:痛中,明其現有愚癡闇障覆心,無所知曉,以之為痛,
亦應有其王法治罪。文略不說。已上
今謂,此會不應理,愚暗覆心,非身痛苦,何立為痛乎?
又今經說相第五惡其過最重,何略王法治罰耶?
是故以王法治罰,不可為痛苦,第五惡既然,餘四惡亦準知之焉。
如是世人者,指上不信三寶因果人。故漢、吳兩本云:不信佛經語,
不信人壽命終盡,死後世復生,不信作善得善。不信作惡得惡,如是曹人,
男子女人,心意俱然等。(文)
心所發動為意,意之所依為心,心王心所俱為不信闡提竟,故云俱然。
愚癡朦眛等,承向愚癡造惡,明不信因果過。
朦眛者,《苑音》二(十三)曰:蒙昧。《鄭註周禮》曰:蒙冐也。
《蒼頡篇》曰:昧冥也,言昏冐闇冥也。
《應音》二十四(廿八)曰:蒙字體作朦。
《易》云,蒙者懞也。謂蒙覆不明也。
《廣雅》,昧者,闇也。謂闇蔽無知也。
《易》云:蒙眛幼老,謂不我求是也。自以智慧等,明愚眛相。
漢本云:無所識知,自用快善,為大智慧等。(文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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