諸天人民,蝡動之類。
二辨中有四:一、明造罪之類;二、正明造惡;三、廣明造惡過;四、明痛苦。
此初也。
漢本云:諸天人民,下至禽獸、蜎飛蝡動之類。(文)吳本同之。
初殺生者,非唯人民,通及蜫蟲類,為能造,故云:蝡動之類,餘惡不言之。
欲為眾惡,莫不皆然,強者伏弱,轉相尅賊,殘害殺戮,迭相吞噬。
漢本云:欲為眾惡,強者伏弱,轉相尅賊,自相殺傷,更相食噉。(文)
吳本同之。
二、正明造惡
初二句,明造惡作意,下至蜫蟲皆同。強者伏弱者,能殺者為強,所殺者為弱。
人畜皆然。
無仁慈者,名強者,作殺故,轉相尅賊者,憬興雲:尅者殺也,賊者害也。(文)
《左傳》殺人不忌,為賊。《說苑》,雀取蟷螂,人亦取雀,此轉相賊害也。
殘害殺戮者,《苑音》四(八)曰,《顏註漢書》曰:殘謂多所殺戮也。
《蒼頡篇》殘傷也。《琳音》十一(十八)《廣雅》殘滅也。
害,《琳音》四十一(三)害,賊也、傷也。
戮者,《琳音》十五《賈註國語》戮殺也。《考聲》刑也。
《箋》曰:損害不及致死,謂之殘害。
正奪他命,云殺戮也。
迭相吞噬者,《應音》廿三曰:吞謂不嚼也。《說文》,吞,咽也。
《廣雅》,吞,滅也。《琳音》十六(八右)噬時制反。
《王弼註易》噬齧也,亦食也。(文)
如蜍吞蚯蚓,虵(蛇)亦噬蜍,故云迭相。
《覈性賦》云:鄰國鄉黨,務相吞噬。
《類書纂要》云:互相吞噬,噬咬也。猶更相毒害也,義寂云云
不知修善,惡逆無道,後受殃罰,自然趣向,神明記識,犯者不赦,
故有貧窮、下賤、乞匈、孤獨、聾盲、瘖瘂、愚癡、弊惡,至有尪狂,
不逮之屬,又有尊貴豪富,高才明達,皆由宿世慈孝修善,積德所致。
漢本云:不知為善,惡逆不道,受其殃罰,道之自然,當往趣向,神明記識,
犯之不貰,轉相承續,故有貧窮、下賤、乞丐、孤獨,人(故吳今謂又字乎)
有聾盲、瘖瘂、愚癡、弊惡,下有尪狂,不及逮之屬,其(故吳)有尊貴(卑吳)、
豪富(貴吳)高才明達,智慧勇猛,皆其前世宿命,為善慈孝,布恩施德故。(文)
吳本同之。
自下三、明造惡過失,此中亦二:初、明順生業;後、明現報業。此初也。
會疏云:此一段,見現在果,令知過去因。不知等二句,總指過去惡因,
後受殃罰等者,對過去。故以現在為後受。云云
今謂,不知至犯者,不赦故,明現在惡因,後受殃罰,必可趣向於惡趣,
神明記識不赦故,是非指過因也。
貧窮下,舉其等流果,顯異熟苦果。
尊貴下,舉修善報,以顯來世苦報,由今世惡業。
初中不知等二句,準漢本,但是明好殺惡逆無道,非指過去因也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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