詳曰:記者貶古來解言,不辨菽麥等,荒言之甚哉。古來言第四十八願成者,
彼願文為次第化相益故也。
彼願為唯弘願益者,但是記者局見,而他人之所未許也,以自局見貶他人者,
可謂妄倒而已。況此文不說見道場樹,但是智慧成滿,深知諸法於諸法忍,
得無生智,為得忍。
故唐、宋兩譯,但說無生忍,不說鈍利。何言偏見樹得忍益耶思之。
師說曰:其鈍根者等者地前未入無生,故云鈍根;地上利銳,能達無生,故曰利根。
《舟讚》云:地前地上元無二,隨根利鈍超增位。(文)
不可計者,彰能證人多。
《如來會》云:得初忍及第二忍者,無量無邊,或有證得無生忍。(文)
此明地前多地上少。
今譯反之,故云:得不可計等,若爾得字,應在于無生忍上,而在不可計上者,
譯場作語之踈而已。何故示現地前地上不同哉?
解云:此乃顯遊戲神通自在化,示現其差別。如論以已證淨心、未證淨心,
分上、下別。此等菩薩,至次下文,即見彼佛,聞法悟入,一實之道,因順他方,
以明增道損生者,菩薩遊戲神通耳。
然經文多含,應有從三輩而入來者,不可一槩。是以古來於此論方便益,
雖然經文正意,在顯自在化也。(已上師說)
今從此義,然解不可計為能證人多者,似未詳。
何者?宋譯經云:深入法門,得無生忍。
謂智慧深入不可計諸法,於一一法證得無生理。故云:不可計無生忍。
《讚》偈曰:二忍乃至不可計,可以為證,不可異解也。
《義記》云:因順餘方,亦同于今義。
二、明悲門普入相
又彼菩薩,乃至成佛,不更惡趣,神通自在,常識宿命,除生他方,
五濁惡世,示現同彼,如我國也。
唐譯云:阿難彼國菩薩,乃至菩提,不墮惡趣,生生之處,能了宿命,
唯除五濁剎中,出現於世。(文)漢譯三(十二)云云。
此明悲門菩薩,遊戲於諸佛世界,度諸眾生,六神通常自在,乃至成佛,
不更惡趣也。除生他方下,亦明普入五濁剎,自在化益也。
《會疏》云:神通以下明所除。言神通自在,常識宿命者,生濁世之所以也。
今此除字,應在神通之上歟。(文)
此釋不然,今按應現他方,無濁世界之時,宿命五通常自在而不更惡趣也。
惡趣者,謂人天三塗五惡趣也。今日釋迦出現人趣,猶是更雜惡趣也。
(更《廣韵》再也。)若應現他方五濁世界之時,如我釋尊,故云:除生等,
除字就不更惡趣四字而明之。
鸞師《大經讚》云:宿命五通常自在,至佛不更雜惡趣,除生他方五濁世,
示現同如大牟尼。蓋此意也。 除字應在神通之上者,非也。
如我國也者,《讚》云:示現同如大牟尼。由此言之,謂應現五濁剎,
同彼濁惡眾生,現生老病死之相,如釋迦牟尼佛,應現此娑婆國也。
淨影釋與此異也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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