詳曰:記者貶古來解言,不辨菽麥等,荒言之甚哉。古來言第四十八願成者,

彼願文為次第化相益故也。

彼願為唯弘願益者,但是記者局見,而他人之所未許也,以自局見貶他人者,

可謂妄倒而已。況此文不說見道場樹,但是智慧成滿,深知諸法於諸法忍,

得無生智,為得忍。

故唐、宋兩譯,但說無生忍,不說鈍利。何言偏見樹得忍益耶思之。

師說曰:其鈍根者等者地前未入無生,故云鈍根;地上利銳,能達無生,故曰利根。

《舟讚》云:地前地上元無二,隨根利鈍超增位。(文)

不可計者,彰能證人多。

《如來會》云:得初忍及第二忍者,無量無邊,或有證得無生忍。(文)

此明地前多地上少。

今譯反之,故云:得不可計等,若爾得字,應在于無生忍上,而在不可計上者,

譯場作語之踈而已。何故示現地前地上不同哉?

解云:此乃顯遊戲神通自在化,示現其差別。如論以已證淨心、未證淨心,

分上、下別。此等菩薩,至次下文,即見彼佛,聞法悟入,一實之道,因順他方,

以明增道損生者,菩薩遊戲神通耳。

然經文多含,應有從三輩而入來者,不可一槩。是以古來於此論方便益,

雖然經文正意,在顯自在化也。(已上師說)

今從此義,然解不可計為能證人多者,似未詳。

何者?宋譯經云:深入法門,得無生忍。

謂智慧深入不可計諸法,於一一法證得無生理。故云:不可計無生忍。

《讚》偈曰:二忍乃至不可計,可以為證,不可異解也。

《義記》云:因順餘方,亦同于今義。

二、明悲門普入相

又彼菩薩,乃至成佛,不更惡趣,神通自在,常識宿命,除生他方,

五濁惡世,示現同彼,如我國也。

唐譯云:阿難彼國菩薩,乃至菩提,不墮惡趣,生生之處,能了宿命,

唯除五濁剎中,出現於世。(文)漢譯三(十二)云云

此明悲門菩薩,遊戲於諸佛世界,度諸眾生,六神通常自在,乃至成佛,

不更惡趣也。除生他方下,亦明普入五濁剎,自在化益也。

《會疏》云:神通以下明所除。言神通自在,常識宿命者,生濁世之所以也。

今此除字,應在神通之上歟。(文)

此釋不然,今按應現他方,無濁世界之時,宿命五通常自在而不更惡趣也。

惡趣者,謂人天三塗五惡趣也。今日釋迦出現人趣,猶是更雜惡趣也。

(更《廣韵》再也。)若應現他方五濁世界之時,如我釋尊,故云:除生等,

除字就不更惡趣四字而明之。

鸞師《大經讚》云:宿命五通常自在,至佛不更雜惡趣,除生他方五濁世,

示現同如大牟尼。蓋此意也。 除字應在神通之上者,非也。

如我國也者,《讚》云:示現同如大牟尼。由此言之,謂應現五濁剎,

同彼濁惡眾生,現生老病死之相,如釋迦牟尼佛,應現此娑婆國也。

淨影釋與此異也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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