又《觀經》之真身觀言:

彌陀身色如金山 相好光明照十方

唯有念佛蒙光攝 當知本願最為強

此亦前之弘願之義也。

《阿彌陀經》言:

不可以少善根福德因緣得生彼國。

若有善男子善女人,聞說阿彌陀佛,執持名號,若一日,若二日,乃至七日,一心不亂;

其人臨命終時,心不顛倒,即得往生。

其次經文言:

六方恆河沙諸佛,各出廣長舌相,遍覆三千大千世界,說誠實言,應當信順而證誠之。

此亦前之弘願之義也。

又《般舟三昧經》。言:

跋陀和菩薩啟問阿彌陀佛曰:當修何法,得生彼國?阿彌陀佛言:

欲來生我國,常念我名,莫有休息,如是得來生我國。

此亦彼佛自言弘願之旨也。

又,五台山之《大聖竹林寺記》云:

法照禪師登清涼山,至大聖竹林寺,有二童子,一名善財,二名難陀。

此二童子引法照禪師入於寺中,漸至講堂,見文殊左右菩薩萬眾圍繞而坐,

普賢亦無數菩薩圍繞而坐。法照至二聖前頂禮問曰:

末法凡夫,當修何法?

文殊答言:

汝今念佛,今正是時。

法照又問:

當念何佛?

文殊答言:

此世界西有阿彌陀佛,彼佛願力不可思議,汝當繼念。

此是大聖文殊於法照禪師之前所言也。

凡廣言之者,遍修諸教之法門,不遑詳舉。

然而此頃曾聞:因念佛之弘傳於世,佛法將消失。諸宗學者有此難破故,

人多廢念佛之行。此不知其意也。

今之佛法將住萬年,縱有使其消失之人,然而擁護佛法之諸天善神保護故,非人力所能。

如彼守屋大臣雖欲破滅佛法,然而法命不絕,傳承至今。

何況以無智道俗、在家男女之力,因念佛故而使法相、三論隱沒,天台、華嚴退失乎?

不念佛者,此輩即能興隆一宗乎?

惟徒廢念佛之業而已,絲毫未能窺探諸宗之奧,是故此非大損乎?

汲取諸宗深流之南都北嶺學者,傳承兩部大法之本寺本山禪徒,

雖百千萬之念佛弘傳於世,亦非因此則改變本宗。

又,欲佛法不失而廢念佛者,然而念佛非佛法乎?

譬如逃避虎狼之害而趨向獅子。誹謗餘行與誹謗念佛,皆是逆罪也;

被虎狼所害與被獅子所害,皆是死也。

此不可謗,彼不可嫉,皆是佛法也,不可互相偏執。《像法決疑經》言:

三學行人相誹謗 入其地獄如箭射

又《大智度論》云:

愛染自法故毀呰他人法

雖持戒行人不免地獄苦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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