二、明其業報

皆坐前世,不植德本,積財不施,富有益慳,但欲唐得,貪求無厭,

不肯修善,犯惡山積,如是壽終,財寶消散,苦身聚積,為之憂惱,

於己無益,徒為他有,無善可怙,無德可恃,是故死墮惡趣,受此長苦,

罪畢得出,生為下賤,愚鄙廝極,示同人類。

明所以其乞丐,下賤饑寒困苦,皆是由己前世業報,此乃阿難雖述其所以,

而承佛旨述之。是於釋迦教中,說五惡五痛五燒之張本也。

皆坐者,《應音》二(二十四丁)案,坐罪也,謂相緣罪也。

《蒼頡篇》,坐,辜也。《鹽鐵論》曰:什伍相連,親戚相坐,若引根本而反華葉,

傷小指而累四體是也。(文)

今按,明由順報業受順後惡報。

前世等者,從前世不植,至犯惡山積,明宿世不作善因,作慳貪業因。

如是以下,明由其惡因,命終受惡道長苦,此乃第二生也。

罪畢得出,下明今生,受其餘罪,此乃第三生後報也。

初中前世,不植德本者,《箋》曰:財施之功德也,前世之功德,為今日福報之本,

故云德本也。積財不施者,明不植財施因。

漢譯云:但坐其前世宿命,為人時愚癡,無智富益慳,有財不肯慈哀仁賢,

為善博愛施與。(文)

富有益慳等,明其慳貪,富有,《論語》子謂公子荊富有,曰苟美。慳者惜也。

(《韻英》)。恡也。(《集訓》)。貪也。(《字典》)

但欲唐得,貪求無厭,顯上慳相。唐《應音》二(十六)曰:唐徒也,徒虗也。

漢譯曰:但欲唐得,貪惜飲食,不信施貸後得償報也。(文)

但欲徒得財物,貪求衣食財物無厭足,如海吞水,是慳貪相。但欲二字,彰唯慳恡,

而不信施報,不信修善等者,不信作善,後世得福,故不修善。犯惡山積者,

不信作惡,後世得惡報,故犯惡業重積如岳山。

 如是下,次明惡因得惡報,中初明命終無恃怙,如是指前事也,財寶消散者,

平生所集積如山財寶,及命終悉皆消散也,苦身聚積,為之憂惱者,舉前貪求時勞,

其求利者,涉獵山川,馳走萬里,汲汲然故,云苦身等也。

於己無益,徒為他有者,雖生涯苦身積財,而命終則捨去,徒為他有,無一益己者,

無善可怙,無德可恃者,既趣未來時,善根福德外無可恃,然宿世不修善根,

故無應受善根善因可怙,既不修福,故無應得福報德可恃,是故墮惡道也,

恃怙二字出《詩經》蓼莪。

是故,死墮惡趣,受此長苦者,明其惡果,此明順生報,由慳貪因,得三惡道果報,

受長時苦,以償其罪。

吳本云:如是壽終時,財物盡索,素無恩德,無所恃怙,入惡道中。坐之適苦。(文)

 罪畢得出等者,明順後報,既償慳因罪畢出惡趣,今生得人間,而猶在其餘殃,

生下賤如是饑寒困苦,此乃由前世業報也。

吳譯云:然後得出解脫,今生為人,作於下賤,貧家作子,強像人形,狀貌甚醜,

衣服弊壞,單立獨立,不蔽形體,乞勾生活耳,饑寒困苦,面目羸劣,不類人色,

坐其前世,身之所作,受其殃罰爾,眾見之莫誰哀者,棄捐市道,暴露痟瘦,

黑醜惡極,不及人耳。(文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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