舊解一云:初一舉佛自德自要,後二化他德,於中初佛法施化益自要,
後佛名聞普周化德自要。(淨影義也,憬興亦同,唯法施、財施相反耳。)
一云:願、行、果三如次,行中舉施以攝餘度。(《會疏》等是也)
一云:一望滿願果,二望大施果,三望名聞果。(義寂)
一云:初第十八,次指光壽兩願,後顯第十七願,舉要中要,以成光明名號,
攝化十方但使信心求念之義。
皆不可從。
今按:《行卷》引唐譯初二偈,而不引今初二偈,唯引名聞一偈,由此思之,
初偈發誓,(四十八願)次偈回施眾生,(行願)全此二而為一名聲。
(行願相資成佛果,則誓名聲聞十方。)三誓唯一名聲德耳。(名聲由願行,
而彰願行由名聲,故舉名聲攝餘二,故正信偈名聲為要。《和讚》尋如來作願,
(我建一偈)不捨苦惱有情,(我於無量一偈)回向為首,成就大悲心。
(名聲一偈))
初中,我建超世願者,淨影、憬興指上攝身、攝土五願,義寂總指四十八願。
(法位、玄一大同)望西依義寂云:攝生正是超世願,何限身土,
故唐譯云上諸願云云。
今云:總指四十八願,別指五願,能統攝諸願也。超世者依吉水意。
上來所說六八願皆超踰二百一十億諸佛之本願也。又依光明述成文云:最尊第一,
諸佛光明所不能及。光明既然,餘德豈不然乎!
故偈經云誓願超踰諸佛,寧但超地前、地上乎!思之。
必至無上道者,上願中所云得佛也。
斯願等者,縱是所願不滿成無上道終可不取,上文所云不取正覺也。
初偈承上重誓,志願殷重,其義可見。
我於無量劫等者,淨影云法施化益,興破云:非也,欲濟貧苦,必財施故,
我至成佛等者法施,雖舉名聲,意在教故。望西救此難,自云通二。
今謂:唐譯云救世法王,是述法施。宋譯云廣以諸財,乃說財施,各據一邊。
今經含二,今家通下為眾開法藏,廣施功德寶,明佛回施之義。
日溪云:此偈通因果云云。
今按:《行卷》引第三偈而不引前兩偈,卻引唐譯初二偈而略第三偈,詳其引意,
魏本云無量劫,云大施主,此似局因中,但是常途施波羅蜜故,未彰大悲回施之義,
是以據唐譯,以明如來既發大願,從因至果回施眾生行之義。
由此觀之,魏譯之文縱令似施波羅蜜,意在大悲回向也。斷而可知,
願以導行故願外無行,行以填願故行外無願,願行斯成可以濟無福慧眾生,
是謂令諸眾生功德成就也。
當知普濟諸貧窮之處願行具足,嘉名既成,雖有斯德,名聞不超十方何益,
故次有名聲偈也。
我至成佛道等者,重誓第十七願,無此願,名號回施功德何弘十方,若不弘十方,
則何得聞信,眾生聞信者此願恩也,故高祖云:重(願行束)誓名聲聞十方。(文)
唐譯云:我證菩提坐道場,名聞不遍十方等。《行卷》不引唐譯而引魏譯者,
以其文顯著(加超字)故。
名聲者正覺名聲,又名號德聲兼國德,論名聲功德出於此文,應知。
超者,一名德超過十方諸佛。(普濟貧窮,使至無上道者,諸佛剎所絕無故。)
二名聞遍十方國故,(德少故其所聞處亦狹,德廣大故名聞十方。)
唐譯云聞遍,然則遠超聞曰超也。又願行(初二偈)成就彌陀教之基本,
從斯彌陀教出釋迦教,名聲超十方是釋迦教之體也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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