後解文者,國中人天上攝他方,故言十方佛國等,今攝自國,故有此句也。
欲得衣服者人天樂欲,此中攝飲食等。
隨念即至顯隨意自然而至,不籍手作,法爾來至故。
如佛等者舉例以顯自然而至,唐譯云:如佛命善來比丘,法服自然在體。
當知因順以自然在身為例准,或云生著袈裟,或二菩薩與之,法侶將來隨意之相,
皆是因順耳。
然《會疏》二義:一如佛等三句例喻彼土妙衣隨意而至,二應法等三句但為彼國,
生得自然衣。如佛所讚一句例顯,應法妙服自然在身者,彼國實生得衣也。
今云:後說似鑿,例喻生得自然衣在身者著,況因順說乎。
《渧記》云:唐譯有善來比丘喻,由之,自然在身乃生得妙衣也,非唯不勞裁縫、
浣濯等,亦無被著之勞而已,是此願之所誓也。雖然於快樂勝事,
何遮二菩薩等授衣服乎?依是思之,雖曰無裁縫、浣濯等,若為快樂而作之,
亦不可遮也。今之所願唯在不用功勞,而此願通真假矣。(文)
應法妙服即袈裟也,法量三衣名為應法,僧祇云:三衣是賢聖沙門標識。
《大論》云:佛弟子住中道,故著三衣。《心地觀經》云云。(望西引)
《寶積經》云云。(《會疏》引)
裁,《增韻》:製也,又裁,度也。縫,《說文》:以針紩衣也。
《琳音》三十(八左)云:《鄭注周禮》云:女御裁縫王及王后之服也。
擣染者,《琳音》十六(十六)云:刀老反。《考聲》:擣,舂也。
《說文》:手推也,或作搗。古文作舂擣也。染,《說文》:以繒染為深色也。
浣濯,《麟音》三(七左)曰:上洹管反,《公羊傳注》云:去舊垢曰浣。
《鄭箋毛詩》云:浣,滌也。《切韻》云:濯,亦浣也。
《禮記》云:浣衣濯冠以朝。《應音》廿六(六右)曰:徒角切。
《說文》:濯,滌也、洒也,謂以水淨物曰濯也。(文)
若有等顯安樂自然生得無製相浣濯。
第三十九‧受樂無染願
設我得佛,國中人天,所受快樂,不如漏盡比丘者,不取正覺。
初得名者,一名受樂無染願,(義寂)二名受無失願,(憬興)
三名常受快樂勝如漏盡願,(智光、良源)四名樂如漏盡願,(靜照)
五名常受快樂願。(真源)今用第一名也。所攝可知矣。
次願意者,上誓衣服飲食等自然受用,然若於其妙受用物生著樂,則雖且受樂,
而還招苦,穢土人天著剎那樂,招永劫重苦,是故興此願,言受妙快樂而無染著,
無染清淨也。此願與上合,故願成文合說,下經衣服等,次妙衣遍佈地,次寶網,
次微風吹羅網寶樹,演發微妙法音,流布萬種溫雅德香,其有聞者,塵勞垢習,
自然不起(是萬物香飾),風觸其身,皆得快樂,譬如比丘得滅盡三昧,
(是此願成)此快樂通上諸受用快樂也。
次參考者,唐譯云:諸眾生類終生彼國中,若不皆獲資具,心淨安樂,
如得漏盡諸比丘者,不取菩提。(文)自餘三譯並缺此願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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