明香德中,其香等者即名聲功德,偈云云。(梵聲悟深遠,微妙聞十方)
極樂國中一切莊嚴功德名和香遠布十方界,所至悉無不聞,如來戒定婆羅蜜德香,
遠薰發十方。唐譯云遍虛空界,知徧十方虗空法界無不聞,聞之者悉悟入佛智,
如實修行(五門行),是言皆修佛行也。(《義記》云:佛行者行大悲行云云。)
願成就文云:所居舍宅宮殿樓觀,稱其形色,乃至流布萬種溫雅德香,其有聞者,
塵勞垢習自然不起。(有云:其有聞者是凡夫冥聞,猶如次願光觸冥益也。
塵勞垢習自然不起者,猶如次願身心柔軟,是乃信後機邊德相也。)
《渧記》云:願文示地上菩薩聞得益,此顯益也,願成文示凡夫冥益,
佛德香熏普流十方,故穢惡凡夫冥聞之者得益耳。何故願文約地上菩薩者?
真土莊嚴德香故,非地上菩薩則無由聞之耳。(已上)
今謂:因願成就何分別凡聖乎!聞德香者即聞名號也,何隔於凡夫耶!思之。
第三十三‧觸光柔軟願
設我得佛,十方無量不可思議諸佛世界眾生之類。蒙我光明,觸其身者。
身心柔軟,超過人天。若不爾者,不取正覺。
初得名者,一名光明攝益願,(義寂、法位大同)二名蒙光獲利願,(憬興)
三名光明觸身得勝柔輭願,(智光、良源)四名觸光柔軟願。(真源)
今依第四名也。
次明所攝者,諸家皆言攝眾生願。
師說云:上第十二願誓光明體,今彰其德用,即佛功德攝也。若望眾生蒙益,
此近菩薩功德,而不說別益相,故屬佛德攝也。
今按:《信卷》(末五左)引此願及次聞名得忍願,釋成真佛弟子金剛心行人也,
由斯信行必可超證大涅槃,故曰真佛弟子等。(引兩願文)
此約攝生邊,故《六要》三(六):
問:光明功在第十二,何重願耶?
答:彼攝法身即為光體,此攝眾生即為光用,體用異,二願是別。
(此全用望西問答也)
由此思之,為攝生願者親文義,此願蒙光益為願體,故文言十方無量世界,
眾生之類蒙我光明等,宗家云蒙光觸者心不退,豈非誓機之蒙益乎?
若不爾者,三十四願亦可屬佛德耶?思之。
次明願意者,望西云:總言之,十二攝佛身,此攝眾生;別言之,十二光體,
十八光名,今光用,故若有稱名眾生者,名體不離而施光用,攝取護念。
又十二是緣,十八是因,今願化益。
故黑谷云:光明之緣,名號之因,因緣和合,蒙攝取不捨益。
故《禮讚》若以願行來收非無因緣,乃至以光明名號攝化十方云云。
今謂:上十二願明無量無邊光體用恒即體也,此願誓無礙光已下德用不可思議,
利益十方諸有,體常即用,故有三垢消滅益。
次三十四願已下明名號德益無邊,此乃光明名號攝化十方也。
古師言:自下諸願廣光明名號神德利益于此周矣。(《六要》、《會疏》)
此言的中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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