此遠承上凡按大信海唯是不可思議、不可說、不可稱信樂也,喻如阿伽陀藥,

能滅一切毒,如來誓願藥能滅無智愚毒之文來,以明本願妙藥能治難化三機,

有本願不可思議利益故,應歸利他信海也。故知弘願信樂是治謗法五逆闡提病,

之妙藥也,故廣引《涅槃經》成其義也。

然本願能治難化三機者,何故本願文除逆謗耶?有此難故,次設問而會唯除文,

文曰:夫據諸大乘,說難化機。(次所引三經文)今大經言唯除五逆,誹謗正法,

《觀經》明五逆往生,不說謗法,《涅槃經》說難治機與病,斯等真教云何思量耶?

(文)

此問意:大經說二種難化,《觀經》說一種難化,《涅槃經》說難治三機,

此等諸大乘說難化機有不同者,何意耶也?

次答中,初引《論註》及《散善義》意,會《大》、《觀》二經相違,

次引《法事讚》文,以會《涅槃經》文,後明五逆相,會合上諸文。

初中,《論註》意已造謗法罪,顯重罪故,無回心願生心,故說唯除。

若回心聞至德名號者,說謗罪解脫。次善導意(《散善義》文)

就未造已造辨抑攝異。若已造者,願力攝令其回心得生,故云回心皆往,

(《法事贊》文)與鸞師歸一致。後明五逆相者,言五逆者等(文)

(三十八左)是也。

五逆者,《大乘義章》云:此五偏名為逆,以其背恩違福田故,殺父、殺母,

背恩故逆,餘三違於福田故逆。(文)(《琳音》七(十三)云:逆,弗戾也。)

唐譯云造無間惡業,《地藏十輪經》云五無間大罪惡業,報必在阿鼻,

故亦名為無間業,如《俱舍》等所明,(《信卷》引)可往撿。

誹謗正法者,謂正法簡邪,佛聖說名為正法,聖弟子說,亦不違佛教,亦名正法。

此中唯舉所說法,理實兼能說人,故唐譯云正法及諸聖人,此人法並明為所謗境,

境最勝故其罪最重。其相云何?《論註》云云(《本書》引(三十四左))

然高祖引淄洲《最勝王疏》(三之末三十八左)明大小乘五逆。

今按:願文正約三乘五逆說,以逆謗別說故,以五乘齊入願故,兼通大乘別塗所說。

今所以用通者,為會合《涅槃》三機,復以會合鸞、導二大師釋,故引淄洲,

以顯有其兼正,其義可知矣。

何與《涅槃》文會合?何會合二大師釋耶?

謂大乘五逆中,謗無因果(第五)及謗三乘法(第二)是謗法,

謗法即是五逆之所攝,《觀經》已攝五逆,謗法豈不攝乎!又彼謗無因果,

長常行無懺愧,是即闡提,此謗法中所攝也。謗法已攝,則闡提何可捨乎!

是以知願文除者,且就抑止門,約未造業者。《觀經》已攝,知謗法闡提回心皆往。

為有此義,上引《涅槃》,次引二大師釋,後引淄洲,其意在茲焉。

大經(第五惡文)云:不信先聖諸佛經法(廢無諸佛法,大乘第二逆攝)

不信行道可得度世,不信死後神明更生,不信作善得善,為惡得惡。

(大乘第五逆攝)欲殺真人,(出佛身血,殺阿羅漢,此中攝也)鬥亂眾僧,

(破和合僧)欲害父母,(殺父殺母)兄弟眷屬。(欲殺等即大乘第四、

第一逆攝也)此中不信佛經及不信三寶、因果,謗法之所由起,即是闡提也,

欲殺等即是五逆,是以知大經意:闡提攝於謗法中,大小逆謗通顯,

為之說為得大利,是故釋言謗法闡提回心皆往,其義可思矣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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