憬興第三、懷感第九與終南相似,有云道闇之解。
今謂:縱是道闇,元據終南,故破道闇者,所以破終南也。
興破云:對未造者言除,對已造者說生。此亦不然,大經除未造者,
已造之者彌可除之,何意《觀經》取耶?若謂欲使已造者進趣,故取之不除者,
見彼《觀經》取逆罪,或未造者亦不進趣,應退造五逆,故此破非也。
《散善義》中雖說攝逆,而云此義就抑止門解,興不尋文起盡,豈其謂未造者,
不進趣而退造逆罪耶!大經本願抑止二重罪,釋迦述成亦然。
至於《觀經》下下品取一而不取一,此乃釋迦開顯本願意者也,
下上品既云雖不誹謗,中下必具誹謗也明矣。俱以化主深存抑止義故,文中不出之,
釋家體此經意,云,此義就抑止門解,攝取五逆者亦於抑止中,經釋玄趣不可不究。
二明機分齊,前云十方眾生,未審凡聖善惡,以後有唯除逆謗言,
故知十方眾生之中,本為凡夫誓,凡夫之中造惡眾生為本。以此義故,
鸞師註解引之二所,皆及此唯除文。
又《讚阿彌陀佛偈》云:唯除五逆謗正法,故我頂禮願往生。
法藏大誓其為凡夫者,昭晰于此文矣,此乃鸞師之所以故頂禮也。
下至於西河諦觀此旨,乃取《觀經》下品生,以彰願文十方眾生。
故云:是故大經云:若有眾生,縱令一生造惡,臨命終時,十念相續,稱我名字,
若不生者,不取正覺。終南因循,以稱我名號易至心等,皆亦合於下品生,
以彰機分齊。如此二祖亦雖引,而不及唯除文,其旨全備矣。
是以吾祖《銘文》註云:『唯除五逆』等者,示此二罪重,令知十方一切眾生,
可皆不漏往生也。
三示保護意,謂如《寶月所問經》及《五十三佛名經》等,說諸佛名號功德云:
除滅五逆、四重謗等重罪,彌陀豈不然乎!雖然穢惡之界,濁增之世,
不同於彼無為自然,皆積眾善之淨國,雖則發信稱名,不能無造罪,造罪之極,
十惡為限,若至逆謗,則必除之也。必除之者佛意彰許十惡等之意。
(《觀經》攝五逆而不制者,彼臨命終剎那無由制之。大經三信十念機約平生,
故通平生信後相續有此制,深保其機也。釋迦望他方說五善五惡而抑止者為之也。
喻如服地黃者,必禁大根等。其餘物反之,顯許之意,深所以保護也。大經云:
彼佛國土,無為自然,皆積眾善,無毛髮之惡,止他方佛國,為善者多,為惡者少,
福德自然,無造惡之地,唯此間多惡,無有自然。)
就佛意,則雖有許惡之義而不言之,反言顯之而已,故曰唯除等。
此釋迦教之所由來者,良由此也,望之諸佛土,理亦宜然。
吉水云:知罪則攝十惡五逆,而不造少罪。(《語燈》)
吾祖《末燈抄》中亦有斯誡云云。
然論之於真諦中,則是第十九諸行部類,用之於俗諦中,則名為如實報佛恩。
法藏於真實願中誓之,而在不取正覺之外者,其意在斯乎。
上來三義唯是一抑止門,隨義意別,且分之耳。(已上師說)
《信卷》末(十一紙左)云:夫佛說難治機,《涅槃經》言:迦葉世有三人,
其病難治,一謗大乘,二五逆罪,三一闡提。如是三病,世中極重,
悉非聲聞、緣覺、菩薩之所能治。乃至(廿三紙右)是以今據大聖真說,難化三機,
難治三病者,憑大悲弘誓,歸利他信海,矜哀斯治,憐憫斯療,喻如醍醐妙藥,
療一切病。濁世庶類,穢惡群生,應求念金剛不壞真心,可執持本願醍醐妙藥也,
應知。(文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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