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改邪鈔》云:以『即得往生,住不退轉』等之經文,為獲得平生業成之他力,
心行之時刻。
《最要鈔》云:於能聞處,獲得往生之心行,甚為顯然。(文)
當知聞信一念既獲得他力信行,何更求往生業而稱名之為焉,
若欲一聲稱而為正定業,則為《改邪鈔》所破,請勿慕信心同時稱名為往生業矣。
若不生者,不取正覺者,法藏因位堅立要誓,眾生若不生者,彌陀亦不取正覺,
故彌陀若取正覺,則眾生往生亦成。然則佛正覺以眾生往生為自證,
眾生往生以佛正覺為體,機法一體南無阿彌陀佛也。
登山狀云:(《和語燈》六(三右)):永劫修行,此為誰哉?功讓未來之眾生;
超世悲願,又何意乎?志賜末法之我等。我等若不得往生者,佛豈成正覺乎?
佛既已成正覺,我等亦當得往生。我等之往生依佛之正覺;佛之正覺依我等之往生。
若不生者之誓故知;「不取正覺」之言無謬。
若不生者,生之一字最重,思惟攝取之極要,永劫修行之極基,唯在于此焉。
約智則本願無生之生,約悲則蓮花化生之生。
《論註》釋論主願生云:天親菩薩願生如來淨華中,是因緣生也,由因緣生故,
隨得生者情而誓生已,生竟則生之火自然消為無生之水,生即無生必至滅度是也,
大哉斯生!
龍樹、天親之願生,亦從此而入,十方三世無不皆由此矣,往生淨生一門亦開於此,
釋迦出世之正意,諸佛證誠之要路,唯在此一著子焉。上三信十念望之為生因,
譯家得此意,故六八願中,餘願無此言,唯此一願有此語,故名生因願,
亦稱願王者,為之而已。
不取正覺者,機法不二果名,光明壽命覺體,方便法身之正覺也,此之正覺實難取,
一切願行悲智悉成就而後可成正覺,此亦自利正覺是尚難,今彌陀正覺不爾,
謂縱令一切願行悉成就,而可取自正覺,然若眾生往生不成就者,不取其正覺也。
然則利他正覺甚以難成,是以重誓云誓願不滿足,誓不成正覺,於于此法身,
證誠言決定必定無上正覺。但自利正覺者,豈有此誠證哉!
當知,此正覺即為眾生往生之正覺也,今既成其難取正覺,
十劫唱覺稱南無阿彌陀佛,此乃『機法一體』往生成就之正覺也。
《論註》曰:巧方便者,謂菩薩願以己智慧火,燒一切眾生煩惱草木。
若有一切眾生不成佛,我不作佛,而眾生未盡成佛,菩薩已自成。
譬如火木桼欲擿一切草木,燒令使盡,草木未盡,火木桼已盡。以後其身而身先,
故名巧方便。(文)此名方便法身,應知。
不取正覺之誓今既成就,當知本誓重願不虛,眾生稱念必得往生,何疑之有,
是之言不虗作住持,應知。
唯除五逆等者,唐譯同之,漢、吳、宋三本闕此文,《悲華經》亦有此文。
然《行卷》(五紙)引用此《悲華經》文,此因聞我名號義便引之。
又示此文通諸佛咨嗟願。由是思之,唯除文在于第十八願,而通於第十七願,
兩願不離故,思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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