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義記》云:乃至十念者,信後稱念,一期相續,業事已成,故此行名佛恩報謝。
他家此十念即是願體,以此十念臨終業成,或平生業皆有口稱。
今家意第十七願稱名念即信前行,未具願力信心,既聞本願生起本末,至心信樂,
此時業成,已後必具名號,是報恩行。何以故?順本願故,相應佛意故,
曰真實信心必具名號,信體之用決定等流相續不斷,猶如花自有香花有烟。
然則乃至二字重千斤,顯大悲至極,攝臨終、平生之機,令人深信根者哉!云云。
此中第十七願稱名信前行等者不可也。
今釋:今家相承云上盡一形,為佛恩報謝之經營,下至一念判決定往生之時尅矣,
下至一念者,指信樂開發一念云下至一聲、一念(一聲外言一念,知信一念)等,
故信樂開發一念業事成辦了,其已成辦之業等流云下至一聲,是一聲十念,
即是業事成辦之相也,故十念成辦相,十念業成即一念業成也。
當知從下至十聲一念至上盡一形稱名,併是信決定之相。
《信卷》所謂真實信心必具名號者,此之謂乎。
師說云:《信》、《行》兩卷及《略書》中無十念釋,何耶?
(《略書》釋乃至一念,而無十念釋。《行卷》引《安樂集》十念文而無釋。)
今試解之,此十念者,以為信則信,以為行則行,義兼兩向,故不須釋歟。
例如世尊我一心文所引,今此願則以三信為要,以信奪行,故說言至心信樂願,
成就文云信心歡喜,乃至一念,鸞師釋為淳一相續三信,又云信心歡喜慶所聞。
由此言之,乃至十念者,聲聲即為信相。若直為信,則唯是一念,而不得說十,
既言十念,則知是信心之相也。故《信卷》(本十四左)引《禮讚》:
信知彌陀本弘誓願,及稱名號,下至十聲、一聲等,定得往生文。
又《行卷》(三十五右)同引此《禮讚》。以為信則信相,故《信卷》引之;
以為行則聲聲讚歎入第十七願攝,故《行卷》亦引之。
若約行相,歸命初剎那為信,後後相續為行。《信卷》末云:言一念者,
斯顯信樂開發時尅之極促,此示歸命初剎那也,彰廣大難思慶心者,
明斯信樂一念貫上盡一形稱念,故斯乃非一、非多之一念也當知。廣大難思慶心者,
後後相續之行,是謂乃至十念也。
是以約行相門,則信行俱一願而足;若約選擇本願所建往相行信位於兩願,
終日能行,不離所行海,此顯他力至極也。世人此願乃至十念甚為難解,是何謂乎?
《行》、《信》兩卷一文兩引,將破《行卷》乎!將破《信卷》乎!
譬如瞋右拳撲左手,何其騃也!(己上師說)
今謂:《信卷》三信結釋云真實信心必具名號,如彼名義,欲如實修行相應故者,
可謂乃至十念釋,上盡一形、下至十聲稱名,聲聲念念皆是真實信心所具名號,
故云如實修行相應,又云憶念稱名,以可知矣。
《渧記》云:問:乃至十念為是往生業乎?若爾者,三信既正因,豈非煩重哉?
抑將竪具信行之義耶,如何?
答:今此乃至十念,即開出信心所具之行而誓,故合之則在上三信中矣,
是以願成文(唐譯愈明)但說信一念,不說行也,是乃如來清淨真實中作願回向,
誓令諸眾生至心信樂,忘己稱我名者,必得往生故。宿善開發行者,一念信樂眾生,
稱念必得往生時,不候口稱而得往生業成矣,故其發聲稱名是信內所具之相而已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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