有云:他師謬解為《彌勒所問經》慈等十念,宗家特為簡此濫,故改為十聲。(文)
今謂未必然,法位、玄一等善導已後師也,豈前善導簡於後之濫乎!
今按不然,念言通觀、稱,善導已前或為觀念之念,是以本願正意於于此乎塞矣。
宗家大師憤然,為顯本願正意在於稱名念佛,以《觀經》下品稱佛名故,於念念中
文為證為十聲稱名。黑谷復有念聲是一之釋,職而之由焉。
於于此乎觀想之濫廓然矣。五部九卷中,所所其意顯著。
嗚呼!何不見而啻言簡慈等十念乎!蓋惟稱名之念,上明經意,下契論意。
謂下品文如前。《般舟經》云當念我名,漢、唐兩譯此願云聞我名字,
宋譯云念吾我號,是皆就六字名立念,豈非稱念之義乎!
故龍樹云念我稱名自歸,天親釋稱彼如來名,鸞、綽、導相承之,成稱名念佛之義。
今家稟承之,亦為稱名十念,勿論。
《銘文》云:『乃至十念』者:勸導稱念如來所誓之名號,並使眾生知,
其為不限遍數、不拘時節,故以『乃至』之言加於『十念』而發誓也。
從如來所賜之誓願,乃取尋常時節,不待臨終稱念,唯深歸如來之『至心信樂』。
(《一多證文》同之)
此釋存二意:一示遍數無限,二顯時節不定。
《和語燈錄》四(四十)云:唯遇本願之機遲速不同故,言『上盡一形,下至一念』
之本願也,應知。故釋為『念佛往生願』。
值本願遲速不同者,謂不定臨終、平生時節也。然《群疑論》約從少向多,
為臨終十念,又《西方要決》云:上盡現生一形,下至臨終十念,但能決定,
皆得往生。是亦局臨終十念。此二師以下品十念釋願文,然不同於宗師,
但限臨終十念,此非今願文意也。
就此文,曾有名越、白旗兩家諍論。
名越尊觀義云:本願十念限臨終者,不可然矣。凡按此願意,
善惡凡夫不論時節久近,不簡念數多少,唯以信樂欲生之心稱名號者,皆悉令生也。
當知平生成立一念定生安心源依此願,以可立其信者哉。
上人釋乃至十念云從多向少意,云:上盡一形者,顯其多念之相,遇緣遲速,
數遍多少隨機不定,故總云一形。乃至者,舉其極少,十念者約極少滿數,
此乃多少相對以為其要,不以尋常臨終為本也。但導、綽等偏約臨終者,
準下輩文,為顯本願一念十念決定往生之相,殊約最後舉極惡,尤有由哉。
(十六義問答文)
白旗寂惠義云:本願十念成就一念皆可限臨終也。釋云上盡一形,下至十聲,
此釋意:自發心初,至臨終夕,凡盡一形云上盡一形,及臨終遇知識十念云:
下至十聲,既對一形云下至十聲,是非臨終如何?引《群疑》、《要決》為證云云。
(《述聞抄》十五出)
西山、今家同名越義,不論臨終、平生,但業事成辦云十念而已。
望西云約其滿數云十念,亦云十聲如《婆沙》云若過減,皆存大數。(已上)
故十念言含一念等。(文)
爾來釋家皆約滿數解十念,猶言下至十聲、一聲也。
念者,通心念、口念,(《西方要決》)善導改為稱念也。
今家中,《要解》、《梵響》等諸家皆言,十是滿數,業事成辦之數,未必數多少,
乃至處藏上盡一形。(《止觀》云:十是數法,不多不少。華嚴法門皆以十明,
賢首云十標無盡。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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