初三名(諸佛稱名、諸佛稱揚、諸佛咨嗟。)乃約諸佛能稱邊立名,此依願顯文,
故曰即是名、復名也。
次二名(往相回向、選擇稱名。)乃約眾生所念邊而立名,此約願深意,
故下亦可二字而簡別上三名焉。祖意可知耳。
然則法藏比丘選擇稱名一行為眾生往生正因,成就眾生所念名號,
令十方諸佛稱此名號,故諸佛稱揚名號,即法藏比丘所發願,
回向往生行於一切眾生,而眾生所念行體也。故謂之往相回向大行而已。
然此大行由諸佛稱名而聞于十方,故言:大行者,則稱如來名也。
是乃法藏菩薩為眾生而所選擇之大行者,即十方諸佛之所稱揚無礙光如來名故也。
眾生以此為所念行體,而發起信心,故本書編次先行後信者,
取義于眾生所念邊而已,然此所念行,素自具足眾生能念信行,
故此行體起發於眾生能歸信心,第十八願至心信樂是也。故曰:至心者,
至德尊號為體,是以至心信樂人必口稱名號。此乃相應第十七願行體而所稱故,
與諸佛稱無礙光如來名無少異,則亦名大行而已。
故《行卷》引行者能稱文,此意也。
然則大行者等,約文正意,則諸佛稱名義,而猶言大行者,
諸佛之能稱無礙光如來名號也。是乃由諸佛稱名,而知名體不二彌陀
(光壽無量佛體,即六字名號為往生之行。)為所念體,故知彌陀回向之大行,
存于此者,實由諸佛稱名而已,故諸佛稱名即顯示往相回向之大行,
故是為文正意也。若傍論文所含,則眾生能稱之義亦存于此,
第十八願機稱名相應十七願行體,與諸佛稱名無異故也。
由是觀之,唯至心信樂機直領得第十七願行體,故咨嗟之大行於之信樂之機,
其第十八願機能領得十七大行,則機法一體,能所不二,十七、十八兩願不離,
猶如束蘆俱時轉,故吳、漢兩譯合說兩願者,蓋此意也。
然此名號名往相回向之大行者,佛體既成就眾生往生之行業,而回向眾生之法故,
不待行者口稱,而一念信受端的,自爾領得此行業,故曰真實信心稱名者,
彌陀回向之法等,其信心亦非行者所發,是第十七願行體之所發起,
故曰本願名號正定業,至心信樂願以因。(文)
是以凡夫往生之行業成之佛體,即名體不二之南無阿彌陀佛,不信則已矣,
信則得之。故云至心信樂願為因也,其佛體成往生正業,名大行也。(已上《渧記》)
評曰:有記言文承接者,可謂明白也,然就文論傍正者,恐未詳也。
何者?約正意者,諸佛能稱言則稱如來名,傍凡夫稱名為稱如來名者,
諸佛能稱望之行者即為所行,何為能行耶?
《論註》既約眾生能行曰稱無礙光如來名,何以故?如實修行相應故,
以眾生能行顯論主讚歎門,論主讚歎正依諸佛咨嗟之願,是以今家依鸞師,
而於所行處(諸佛稱讚名號)立眾生能行。以如實相應之稱名與諸佛稱名無異,
故言大行者稱無礙光如來名故,《行卷》諸文引眾生能行文,何卻為傍意乎?
恐違祖意乎!思之焉。
請先 登入 以發表留言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