後解文者,於一念頃等者,二乘欲至遠處,多時乃到,諸佛菩薩一念能至十方世界,
亦安住一土,十方俱時現。《論》四種菩薩神通,可合考。
大小不同如《義章》(三十五右)。
望西引《俱舍》,神境有三:(神通二:化、行。化有二:即質化,離質化也。
行有三云云。《俱舍》三是也。其即質化《義章》云變化改換是也,)
一運身通,(乘空行,猶如飛鳥。)二勝解通,(極遠方,作意思惟便能速至。)
三意勢通。(極遠方,舉心緣時,身即能至。)
光引《婆沙》云:有說:異生成一,謂運身;二乘成二,除意勢;聲聞運身;
獨覺勝解所顯;佛具成三,意勢所顯。(已上)
《略箋》引《大論》為好云云。
文言:一念頃,知得佛意勢通也。望西論新生、舊住之勝劣,雖願力所成,
而有勝劣。又論生得、修得,彼土任運生得,而華合之障未除,無見佛聞法之作者。
他流學者未曾辨真化二土,故致此迂會耳。以今家言之,則若約化土,
可有勝劣及華合義,而今五願願正約真土,故一一以百千億那由他為最下數。
然則新舊平等平等,何勝劣、華合之義之有也?
下至文亦含至六趣,超過等者,理實超過無邊佛國,故經說言一食之頃,
往詣十方無量世界,此願所成也。
所以至十方,為施作佛事(供佛、聞法、度生)故。
宋譯說供佛植善,(文云:供養諸佛,深植善本(文))此意也。
偈云:神變及心通,亦具宿命智。三願合成。
第十‧漏盡通願
設我得佛,國中人天,若起想念,貪計身者,不取正覺。
初得名者,一名漏盡通願,(淨影,憬興同之)二名令不起漏染願,
(義寂云:此是漏染不起,非是漏盡通,此必從修而得,不通生得故。
前五通者,皆通生得及修得,此中所說多是生得故。靜照大同,澄憲依用之。)
三名無貪著願,(法位、玄一)四名離諸妄想薩迦耶等願,(智光)
五名離諸妄想願,(真源)六名不貪計身。(惠心)今名漏盡智通願。
釋名者,結患斯已稱曰漏盡,於此照知無壅名漏盡通。若依小乘無學聖智慧盡諸漏,
(見思)故名漏盡智通。(此從能立名)知他漏盡亦名漏盡通;(此從境立名)
若依大乘,五住共盡,契證二空,亦知他漏盡,名漏盡通也。
然了惠云:今漏盡者,約四住盡云云。此誤矣。
次參考者,唐譯云起於少分我、我所想者等。(文)
漢本第十:有愛欲者等。
吳譯第十一:令我國中菩薩阿羅漢,皆無有淫泆之心,終無念婦女意,
終無有瞋怒愚癡者。
宋譯第二願云:遠離分別,諸根寂靜等。應是見修惑。
一義以第七願為漏盡願者,未可也。宋譯六通者,漏盡、神足、宿命、天眼、
他心次第,此從一切法滅盡三昧起宿命通,以天眼知他心故,
天耳一通分置之二十二願隨意聞法中,故漏盡為初,非第七願也。
又如魏、唐兩本,宿命、天眼、天耳、他心、神足、漏盡次第,先得宿命知速生,
以天眼耳見聞十方,神足往化,常處人法二空故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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