五善逝者,《大論》曰:修伽陀,修秦言好,伽陀,或言去,或言說,
是名好去好說。好去者,於種種諸深三摩提、無量諸大智慧中去,
如偈說佛一切智為大車,八正道行入涅槃,是名好去。(文)
好,善也,去,逝也,故名善逝。
六世間解者,《大論》云:復名路迦憊。(《應音》十(三右):伽憊,
又作瘏糒二形,同蒲戒切)路迦,秦言世,憊名知,是名知世間,何知世間?
知(明瞭知)二種世間,(眾生、非眾生)如實相知世間因滅、出世間道,
故名知世間。(文)《會疏》合世間解、無上士為第六,未詳何據矣。
七無上士者,此有開合兩說,且依淨影等,合無上士與調御丈夫為第七。
望西:問:《瓔珞經》下云:七無上士,八調御丈夫,(《涅槃》同之)相違如何?
答:《大論》說十號中云以是調御為無上,(《瑜伽》同之)故《輔行》云:
《大論》合無上士與調御丈夫以為一句。』(已上)是為常說,
彼《瓔珞》等經論異說,非適今也。然《涅槃疏》(章安)云:
《涅槃釋論》以無上士與調御丈夫開為二號,(義寂依之)此義難知。
但補註云:此與《光明文句》、《輔行》不同,恐章安誤耳。』(已上)
或復《大論》有兩說歟,學者勘之。(文)
有云:或謂《名義集》破《輔行》云文誤,從義破於章安,兩師一隻眼也。
《智論》有兩說:第二合為一句,(廿一(十九)、廿四(五丁)亦合義)
第十卷(廿三)為二句。寶地《止觀記》二本(六)云:論長行二句,偈合,
二師各據一義。(文)
然《涅槃》、《瓔珞》開為二號,《成論》、《阿含》合為一名,
開佛世尊而為二號,淨影依《成論》。(文)
今謂:《大論》本有兩說,第廿一(十七)明念佛功德,從多陀阿伽度至佛陀,
為九種名號,婆伽婆為總稱。故合無上、御調為一句。
又廿四(四)明佛種種功德法身,故名一切智見人,或名世救,或名如來,
或名無上調御師,或名堅誓,乃至名世尊。佛有如是等諸功德,故應念佛。
此之二文非正明十號文,其第二、第十(廿三)文正明十號,
第二(廿三)於無上與調御間有復字隔文,(《真止記》二本七云:或本作復次)
明知無上與調御開為二號。偈文云若不可治便棄捨,以是調御為無上者,非成合義,
對前若小不調輕法治,好善成立為上道,而不可治便捨名無上道,何為合義乎?
思之。
其第十(廿三)偈略說從如來至佛陀十號,以世尊為總稱。
由之思之,雖有兩說,第二、第十說為龍樹正說,今可依此說,與《涅槃》等同。
無上士與調御師開為二號,合佛、世尊為十號。依淨影,總別合為十號也。
《論》二(廿三)云:復名阿耨多羅,富樓沙,此云士,秦言無上。
云何無上?涅槃法無上,佛自知是涅槃,不從他聞,亦將導眾生,令至涅槃,
如諸法中,涅槃無上,眾生中佛亦無上,復次持戒、禪定、智慧,教化眾生,
一切無有與等者,何況能過,故云無上。《義章》廿末引《持地》明七無上云云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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