惠以真實之利者,惠字禮月令行慶施惠,《註》云恤其不足也,《廣韻》:
賜也,恩惠也。真實之利者,高祖《證文》指彌陀誓願為真實之利,
然則諸佛之所以出於世世,欲說彌陀願力,惠救萬眾生,將為本懷,
故言真實之利也。《聚抄》云:誠知大聖世尊出興於世,大事因緣顯悲願真利,
為如來直說,示凡夫即生為大悲宗致。因茲闚諸佛教意,三世諸如來出世正本意,
唯說阿彌陀不思議願。(文)
偈云:如來所以興出世,唯說彌陀本願海。(文)
此今家獨步妙釋,他人所未談也。順此祖釋,以彌陀本願為真實利,
則可以八萬四千法門為光闡道教,其義明也。
故《六要》一(廿二)云:今依宗義,言道教者,光指一代,益亙五乘。
真實利者,指此名號,即是佛智也,指名號者,流通文云:其有得聞,彼佛名號,
歡喜踴躍,乃至一念,當知此人,為得大利,即是具足無上功德。(己上)
同經文說佛五智云:生疑惑者,為失大利。(己上)
就信與疑說其得失,共云大利,以念名號說為大利,以疑佛智為失大利,
名號、佛智全是一法,序分標之說真實利,宜思擇之。(文)
此體會祖意之妙釋也,一宗徒第誰不由此釋,其他宗人師之不會此意者,置不論矣,
於淨土門內聖西、《略箋》等不得此相承,故徒同他師釋,可憐哉!
而今家釋家皆奉遵祖釋,故無異轍,可謂得其旨,貫思特不依此高判,
以道教為淨土教法者何乎?可謂一家異轍矣。
今謂:真實之利者,即是無上大利,高祖釋有二,小利即八萬四千假門,
無上大利即選擇本願是也。此乃與序分方便、真實相對釋合符。
《六要》所釋,正據此意,然其有上、無上,大利、小利之相對釋,
即是吉水相承釋,若用彼釋,則何不用今相對釋,思之。
然彼名號大利是本願所成,今經一部正宗,以說其本願真實為出世本意,
是以於序分標其義云欲拯群萌,惠以真實之利,是故釋真實之利為本願真實宜哉!
立以為真實教至矣悉矣!
由此言之,今真實者,佛智名號,善導所謂法藏菩薩因中所成真實,
故言本願真實,開之則真實五願,合之一句名號,故知此真實通教行信證,應知。
之利者,名號之大利,其大利之所究竟,即無上涅槃妙果。
唐譯所謂皆悉究竟無上菩提到涅槃處是也,釋尊以使眾生得無上涅槃為出世本懷,
何以知爾?釋迦教初先說十一願成就,豈非出世本懷乎!
《要解》云:真實之利者,對權假方便,故以世法望小乘,小乘真而世法假也;
以小乘望權大乘,權大乘真而小乘假也;以權大望實大,(《華嚴》、《法華》等)
實大真而權大假也;以《華嚴》、《法華》等實大乘望彌陀十九願,
十九真而《華嚴》、《法華》假也,何以故?《華嚴》、《法華》以往生為經益,
彼猶不出十九願故;以十九願望二十願,二十願真而十九願假也;
以二十願望十八願,二十假而第十八真也,彼猶方便真門故。
以此當知,今真實中之真實,圓頓中之圓頓也。
問:圓頓之極者,無過《華嚴》、《法華》,今貶何為權假方便?
答:約法體融妙,即是實也,今就利益論,彼假此真,何故?彼說速疾成佛道,
不見速疾成佛人,故自成別時意趣,法體非別時意,人機劣故。今信不疑者,
十即十生,往生不退至菩提故,初生處即菩提,在世、滅後但此一法故,
一切凡聖行無別故,利益真者無過斯。(文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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