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三歎高德有二:一略歎,二廣歎(入佛法藏已下)。
初中亦二:一先標所歸(皆遵二句),二彰其德用(安住二句)。初先標者:
皆遵普賢大士之德,具諸菩薩無量行願。
《影疏》皆遵等一句為總結上文,故曰:亦得名簡上
(簡上聲聞眾,結文云皆如斯等上首者也)異下(簡下歎德)。
具諸等句屬歎德。(《會疏》卅八右誤云:淨影意以上二句同攝列名者悞矣。)
法位亦同攝列名,望西從之。《祥疏》皆遵已下為歎德,義寂、憬興同之。
今亦屬歎德中,於略歎中,舊解科(《會疏》、《梵響》同意)云:
此二句總歸上首德者。《觀經》文殊為上首,此經普賢為上首,
而諸餘文殊、彌勒、賢護等,在家、出家菩薩,皆悉歸上首普賢大士德,
普賢大士德者,十大願是也。
霖師云:彌陀願言:來生我國者,頓極一生補處,現前修普賢之德。
是以普賢在《華嚴》先願往生,餘菩薩不願者,時機未熟也。今時機淳熟,
普賢為上首,一切菩薩皆遵普賢大士之德,修無量行願。
《文殊師利發願經》等文可見。(文)
古師意皆以普賢菩薩為所遵,餘諸菩薩為能遵,故推其高德為上首也。(法位)
若爾文云皆,又云咸共(唐本)者,承上而云皆,上所列之中,除普賢菩薩,
餘諸菩薩為皆共乎?似未穩。
若總指上普賢已下為皆遵者,能遵中既有普賢,豈其謂普賢歸普賢而可乎?
是以今科云標所歸,所歸者,即指彌陀二十二願之意,高祖言還相回向,
為歸普賢之德是也。
皆遵普賢大士之德者,顯願文現前修習普賢之德也,具諸菩薩無量行願者,
顯願文超出常倫諸地之行也,此乃與舊說異,思而可見。
遵者,《琳音》五十七(十八):子倫反,遵循也(孔注《尚書》)行也
(郭注《爾雅》)習也(《蒼頡篇》)從也(《爾雅》)。
願文所謂修習,唐譯云修,並意同。
問:皆遵者為局菩薩耶?將通前小眾耶?
答:前云一切大聖等。此明此經小眾即是大菩薩,故知自下之文正被菩薩,
義貫聲聞眾,廣(菩薩)略(聲聞)互相通故。
普賢者,《探玄》十六(九)云:德周法界曰普,用須成善稱賢。
此約悲智因中普賢也。
《清涼疏》一之下:果無不窮曰普,不捨因門曰賢。
諸註多取諸位普賢,今是佛後普賢也。(《清涼疏》世界成就品曰:普賢有三:
一位前普賢,但發普賢心,非今所用。二位中普賢,即等覺位故此居佛前。
三位後普賢,謂得果捨因行故。)
今亦佛後普賢也,以從果向因之相故,然末經所說與此根本經異,彼約理性,
故云德周法界。又《義章》云:故經說,普賢菩薩依如如不依佛國等。
又《理趣經》云:一切有情皆如來藏,普賢菩薩自開示。此等皆約理本。
今按:此經所言普賢者,《華嚴行願品》普賢自說十大願。
(《會疏》一(三十七)引云云)
此十種行願顯普賢名,謂第十普皆回向,彰普義。第九恒順眾生顯「賢」之義。
初禮敬諸佛乃至第八常隨佛學八,《行卷》攝恒順眾生中。
禮敬、稱讚、供養、懺除、隨喜等皆為恒順眾生,故攝入第九中。
何者其禮敬諸佛、稱讚如來、廣修供養等,願文所謂「遊諸佛國,修菩薩行。
供養十方諸佛如來,開化恒沙無量眾生之相也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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