由此言之,斯經不但釋迦出世本懷,所列一切大聖,無央數恒沙眾出興之致,
一時成滿,一代勝會,其在斯乎!其在斯乎!
六者釋文者,初一句唱數,後句歎德也。
「與」者兼義、並義、共義。
淨影云:約佛以明其眾,以佛身兼彼稱之為與。
宗家曰「佛身兼眾故以名為與」,(兼義)
《理趣分疏》云「兼并及會之義」,(并義)
《大品》云:共摩訶比丘僧。
《大論》三(十四)云:共名一處、一時、一心、一戒、一見、一道、一解脫,
是名為共。(文)
按:與、俱二字合為共。《搜玄》一云:與俱者二義:一佛與俱,與之俱說故;
二傳法與俱與之俱聞故。」《探玄》同之。
《青龍疏》云:俱者同一時之義、同一處之義。問與、俱二言此有何別?
答以佛兼眾故稱為『與』,將眾就佛故說為『俱』;又將此對彼名之為『與』,
彼自同時名之為『俱』。(文)
「大比丘眾」者,《大論》云:摩訶秦言大,或多,或勝。云何大?
一切眾中上故,天王等大人恭敬故,是名為大;云何多?
數至五千,故名多;云何勝?一切九十六種外道論議能破故名勝。(文)
真諦三藏云:眾多名大,猶言大群;又德難量為大猶言大山;
又修道勝無比故,猶言大王。(《法華祥疏》一引)
又《序分義》聲聞眾中有九:(雖文曰九,而八大耳)
一總大,(與者佛兼眾故不壞假名,《論》云:一切經首何故列眾,
示現如來大威德故與佛俱,豈非大哉!)
二相大,(言比丘威儀相勝故。)
三眾大,(僧伽此云和合眾,受具戒前三果名小比丘,
第四果及利根羅漢名大比丘眾。)
四耆年大,(言上首故。)
五數大,(言萬二千人故。)
六尊宿大,(言尊者故。)
八者內有實德大,(言一切大眾等故,外現聲聞,內秘菩薩。)
九果證大。(外現聲聞內證與佛等故。)
又可,大者大性,舉所屬大比丘性顯有眷屬也。
「比丘」者,新云「苾?」。《智論》云:比丘名乞士,清淨活命故。
又比名破,丘名煩惱,能破煩惱故名比丘;又比名怖,丘名能,
能怖魔王及魔民故。(已上)
《業疏》三上(初)云:比丘者,中天梵音此方無譯可以陳相。
如水火等,彼此同體,以名目之,得其實也。比丘不爾,元出中梵,本音號曰煏蒭,
此傳訛轉曰比丘也。初翻\怖魔,次云乞土,後云破煩惱,或以功能者令魔怖也,
明本志者為怖於魔也云云。
《麟音》五(四左)云:梵語不正也,應云『苾蒭』,此云:怖魔一、乞士二、
淨命三、淨戒四、破惡五也,具此五義,故存梵語不譯也。
《影疏》同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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