由此言之,斯經不但釋迦出世本懷,所列一切大聖,無央數恒沙眾出興之致,

一時成滿,一代勝會,其在斯乎!其在斯乎!

六者釋文者,初一句唱數,後句歎德也。

「與」者兼義、並義、共義。

淨影云:約佛以明其眾,以佛身兼彼稱之為與。

宗家曰「佛身兼眾故以名為與」,(兼義)

《理趣分疏》云「兼并及會之義」,(并義)

《大品》云:共摩訶比丘僧。

《大論》三(十四)云:共名一處、一時、一心、一戒、一見、一道、一解脫,

是名為共。(文)

按:與、俱二字合為共。《搜玄》一云:與俱者二義:一佛與俱,與之俱說故;

二傳法與俱與之俱聞故。」《探玄》同之。

《青龍疏》云:俱者同一時之義、同一處之義。問與、俱二言此有何別?

答以佛兼眾故稱為『與』,將眾就佛故說為『俱』;又將此對彼名之為『與』,

彼自同時名之為『俱』。(文)

 「大比丘眾」者,《大論》云:摩訶秦言大,或多,或勝。云何大?

一切眾中上故,天王等大人恭敬故,是名為大;云何多?

數至五千,故名多;云何勝?一切九十六種外道論議能破故名勝。(文)

真諦三藏云:眾多名大,猶言大群;又德難量為大猶言大山;

又修道勝無比故,猶言大王。(《法華祥疏》一引)

又《序分義》聲聞眾中有九:(雖文曰九,而八大耳)

一總大,(與者佛兼眾故不壞假名,《論》云:一切經首何故列眾,

示現如來大威德故與佛俱,豈非大哉!)

二相大,(言比丘威儀相勝故。)

三眾大,(僧伽此云和合眾,受具戒前三果名小比丘,

第四果及利根羅漢名大比丘眾。)

四耆年大,(言上首故。)

五數大,(言萬二千人故。)

六尊宿大,(言尊者故。)

八者內有實德大,(言一切大眾等故,外現聲聞,內秘菩薩。)

九果證大。(外現聲聞內證與佛等故。)

又可,大者大性,舉所屬大比丘性顯有眷屬也。

「比丘」者,新云「苾?」。《智論》云:比丘名乞士,清淨活命故。

又比名破,丘名煩惱,能破煩惱故名比丘;又比名怖,丘名能,

能怖魔王及魔民故。(已上)

《業疏》三上(初)云:比丘者,中天梵音此方無譯可以陳相。

如水火等,彼此同體,以名目之,得其實也。比丘不爾,元出中梵,本音號曰煏蒭,

此傳訛轉曰比丘也。初翻\怖魔,次云乞土,後云破煩惱,或以功能者令魔怖也,

明本志者為怖於魔也云云。

《麟音》五(四左)云:梵語不正也,應云『苾蒭』,此云:怖魔、乞士

淨命、淨戒、破惡也,具此五義,故存梵語不譯也。

《影疏》同之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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