見所指的是,對每一見事情,你的見解、看法和觀點,而且在這上面,

是帶有決定和固定的意思,這一點和看法、見解和觀點又有些不同。

見解、看法和觀點有時候可以改變,但是見卻是有決定性的,不變的,固定的。

維吉尼亞州美國維州蓮華精舍成立時,黃上師特地來美國,這也是上師第一次,

最後一次,唯一的一次出國,這一次總共住了約一個月,幾乎天天大開法席。

在這一段期間,為其內部的金剛弟兄講了抉擇見,對這個見有非常精闢的開示。

雖然說天天有開示,但是他們只對精舍內部不對外開放,只允許幾次讓我們參與,

因為我當時我不屬於他們精舍,不便參與,這內容是事後一年多,他們送給我的。

在聽了兩次的開示後,我終於忍不住,開口要請他對外公開講法。

老人家馬上答應,拉著我的手,走到月曆前,把時間告訴我,並且說可以兩場。

後來我就在馬利蘭州的社區大學,請上師開講佛教的大光明與大安樂。

講經對上師本來就是很平常的事,但是為了給我面子,他還特地去買了一套西裝。

對我們來說,參加一個特別的會議等,行頭服裝本來就是應該有的,是原本就具備的。

但是對一位已經退休很長時間,經過文化大革命的迫害,已經是一窮二白的人,

每一個月就靠七八十元人民幣過活的人,這在美國一件西裝是一筆天文數目。

當初要給他講經的車馬費,他又不收,我也沒有去注意到這些問題,他就自己付了。

這是事後很久,他們維州蓮華精舍的主座才告訴我,害我非常過意不去。

他就是不求,去他家訪問,帶伴手禮給他,他絕對不收,往桌上一擺,幾天後還在。

抉擇見是黃上師轉述貢嘎上師的,對於見,貢嘎上師的定義是:

『見,乃是內、外、輪、寂一切法,決定其體性,而印持之。』

這裡有很多的名詞,需要先解釋,才有辦法講下去。

「內」佛教把佛所講的可以了生死出三界的法,佛教內的法稱為內。

「外」佛教以外的一切法,有時候稱為外道法。

「輪」世間上的一切,生死輪迴,在六道內的,包括天道的輪迴內的事情。

「寂」是寂滅的簡稱,見在人稱出家人死了,就稱他圓寂了,這是一種尊稱的通稱,

嚴格來講,只能用於佛,只有佛才能稱圓寂。

「寂」就是圓寂、空寂,或稱為滅度,圓寂實際上就是涅槃,所以說為什麼只用於佛,

涅槃有三德,法身德、般若德、解脫德,是佛所證得的最究竟的果德。

因般若智慧而得恢復了法身,因而徹底得到解脫,這叫做「寂」。

內外是對立的,佛教以內,佛教以外是對立的,而輪、寂也是對立的。

「輪寂」就是生死與涅槃,「輪」是纏縛的境界,而「寂」是一切寂滅,

一切萬德都圓滿,疑惑都寂滅,業力都寂滅,一個纏縛境界,一個解脫境界。

「一切法」,這裡所說的法字,可能大家會有一些的誤會。

會認為是「佛法僧」三寶中的法,代表著佛所教導的法叫法。

實際上佛經上所說的法,有很廣的涵義,概括了一切事,一切物,一切有形無形的,

所講的道理、概念等等,都是所謂的「法」。

所以不是光指佛法,也不是說傳一個法叫做「法」,法律的條文叫做「法」。

所指的一切有為法,指的是事情、東西、概念、道理,種種的,可以通用的,

這些都可以叫做「法」,沒有一樣不能稱之為「法」,不能就當作一個儀軌看。

這個「見」就很清楚了,對於佛教內、佛教外、輪迴、涅槃,所有的一切事,

一切物,所有的言行、道理,一切有形無形,有相無相的,一切的一切。

對於這一切的一切,我們要「決定其體性,而印持之」。

這些是什麼?我們知道它是什麼體?是什麼性質?

「見」就是這樣,我們對一切一切的法,認知它是什麼體,什麼性,並印證之,

並且是很堅固地去看,並且是「印」的方式,堅固又直截了當的。

「印」,如蓋圖章似的,一蓋文字就出來了,你的見就是這樣,而且每次都相同。

我們的見就有如蓋圖章式的,每一事情進來,知見、看法就是一定,又是馬上的。

眾生見者,就是執持我所有,保護著自己所有,有人想要爭取我的利益,馬上要保護。

見有層次,有高有低,貢嘎上師在此把見由凡夫見一直到圓滿見、大圓滿見等。

修行的精進雖然是很重要,但是在見上下功夫,可以獲得的成就,就不可以同日而語。

密宗以開大圓滿見為最高,這就不是用修的,是開的,有如禪宗的開悟一樣。

說開大圓滿見者修一日,等於沒有開大圓滿見者修一劫,這日劫相倍,故之重要性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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