長命最善
楷解之言,因說果名。
意謂不殺之因,能感己長命果。(當果)
今謂慈心不殺生者,即施長命於其眾生,故云最善,非是自長命果名為最善。
散善義云:於一切生命,起於慈心者,即是施眾生長命安樂。
已下九惡九善者至下九品中次應廣述
應廣述者,指彼經文,非指疏釋。
述者敘也。(次地列說)
問:九品中經釋,不述九惡九善名相,(名數行相)何云應廣述耶。
答:楷解云,此文旦示下文(經九品文)應說之(九惡九善)意,非謂正說。
斯解佳矣,今經說相序標三福,正宗廣開之,為九品行業。
準此說相勢,則九惡九善至下九品中,次應廣述也。
問:若應說,何不說耶。
答:不陽述而陰述之,上上品云,慈心不殺,具諸戒行。對殺罪歎不殺,
故云慈心不殺。更止九惡修善(九善)故云具諸戒行。不爾何稱具諸戒行。
中上品說修行諸戒,中中品說持具足戒威儀無缺,中下品說行世仁慈。
竝是止十惡修十善之相。下上品說作眾惡業,此破十善造十惡業,
下中品說毀犯五戒,此造殺盜淫妄四惡,即斷其四惡,造餘六惡,破六善者。
不言之限,下下品畢竟說五逆十惡,名無一惡不造,無一善不斷矣,
此乃至九品中,陰述之(十惡十善)相也。
問:何不陽述十善惡相耶。
答:十善是散善,即對破十惡業,然今經散善即有其二種。
一行門散善,(被自力修行機)
二教門散善,(為讚念佛故說散善)
若約行門,則應廣述十善名相,(行相)讚其福德,述十惡相,懲其來報。
故上文言當修三福總標行明,今此文云九惡九善至下九品,次應廣述。
此就行門云應廣述,而經正意在於教門。(選擇集云說定散者為顯念佛秀於諸善)
固有十善之言,不要述其名相。(自餘散善皆亦同,然故選擇集特留章云,
此經雖有菩提心言,未說菩提心之行相,行相廣在菩提心經,雖有持戒之言,
未說持戒行相,行相廣在大小戒律。)雖有十惡言,而滅罪得生一句足了。
故不及述其名相耳,當知,雖言應廣述之而不陽述者,良由意正在教門故也,
學者思焉。
(觀經下品上生說作眾惡業,作惡業輕罪者。下品中生說偷僧祇物,較重的罪。
下下品說作五逆十惡,造最重的罪,五逆是殺父殺母殺阿羅漢等之重罪。)
受持三歸
經文別列說三歸與受戒。(說受持三歸句足眾戒故)
以明三歸非正戒福。
眾生無始來,墮在外魔,今初翻邪歸依三寶,故名翻邪三歸,非正是戒福耳。
(受持三歸是屬戒福。
三歸者,歸依佛、歸依法、歸依僧,乃是翻邪見之三歸,受戒三歸。
所謂的翻邪,就是翻轉九十五種邪道、邪見,歸依正知正見的三寶。)
言具足眾戒者然 戒有多種或三歸戒
然字標領眾戒之言,謂今此戒福,於大小諸戒,若有擇所取,應別列其名。
今言眾戒,無別所簡。
然則戒福廣通大小,所以云然戒有多種,大小乘戒,其數甚多,故云多種。
於多種中,略出九種,如文所列,此有問答,全如依釋。
三歸戒者。
問:上文云先受三歸後教眾戒,此明三歸在受戒前,體非正戒,今何還屬戒福中耶。
答:翻邪三歸,雖非是正戒,而為能受眾戒之基,故屬戒福。
楷定記云:翻邪三歸,即是可為受戒弄引,若不翻邪,無由受戒,故攝戒福。
(言具足者,有九種戒,初四種為在家戒,次三種為出家戒,後二種為大乘戒。
初四種三歸、五戒、八戒及十善戒,初三種大、小乘共通,十善唯是大乘。
小乘不制意,故十善戒名出善戒經瑜伽菩薩地。或說,三歸非戒。
次三種為比丘二百五十戒,為具足戒,比丘尼五百戒,戒本載三百六十戒,沙彌戒。
後二種為三聚戒,攝律儀、攝善法、攝眾生戒及十無盡戒。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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