月光大臣引古今之史,帝王大臣所有善惡之事,皆俱舉與國王。

對所犯之事,將影響國家之災難等事,皆祥以分析,將之為旃陀羅行。

當知,阿闍世殺父為貪求王位,尚有所求,而於其母,無可貪而殺,為無道。

於此《楷定記》說:

『晉書阮藉為文帝中郎,有司告人殺母,藉曰,殺父猶可,至於殺母,

  眾人皆謂失言。帝文之曰,殺父天下之大惡,何其可也。藉曰,

  異類之母而不知父,殺父猶異類也,殺母則異類之不若也。眾服其言。』

阮藉以異類、畜生來比喻殺父,已經不是人了,而殺母則是畜生都不如。

旃陀羅之名,說是四姓之下流,剎帝利是上族,所說下流,非四姓中之下流。

《楷定記》云:言四姓下流者,似首陀出此下流,或可,四姓各不自守,

非禮暴惡,通名旃陀囉。

《十輪經》云:剎利旃陀羅,婆羅門旃陀囉,即是也。故云四姓下流。

此二種的講法,其義很難以明瞭,很難依從。

經上說『不宜住此』等者,對此二義,傳通記於此設問說:

『問:二義差別如何。

  答:二義俱是擯出闍世,但初近擯。第二遠擯。

      法聰云:此有二義:

      一者,王今造惡不存風化,京國神州豈遣旃陀羅為王。此令擯出宮程意也。

      二者,王雖在國,辱我宗親,須遠涉他邦永絕無聞之地,故不宜住此也。』

月光說『不宜住此』,雖是說臣等不宜住此,表示不與闍世同在,不欲見阿闍世。

但是真正的語意,是在暗示,將會依其所作,擯除他,感他出國界。

《佛說柰女耆域經》講耆婆的身世,說:

『維耶離國有一梵志,王請飲食,與一柰果,梵志種之,三年生實,樹生瘤節,

  節生一枝,高出樹顛,去樹七尺,其杪乃分,周圍旁出,形如偃蓋,蓋中有池,

  水香花鮮,披見花下,有一女兒,梵志抱取,歸養長之,名曰倷女,至年十五,

  顏色端正,天下無雙,有七國王,同時俱來,聘為夫人,…於是諸王共爭未決,

  至夜瓶沙王伏瀆中入,登樓共宿,女曰,有子即是王種,當何所付,王曰,

  男兒當以還我,脫手金鐶印,付與柰女為信便出。…王見印鐶,及覺知之,

  以為太子,歷二年後,阿闍世生,耆域白曰,今嫡子生應襲尊嗣,我願學醫。』

這裡所說的耆域就是耆婆,事阿闍世王的兄長,因非嗣出,所以讓太子位。

仍是國之重臣,為救韋提希夫人,故曉以阿闍世王大義,有離開或廢王之意。

見二臣守按劍而退,恐怕大臣們另生異計,又恐危及王位,故而生恐懼之心。

阿闍世王因此問二臣,『汝不為我耶』,有所懼怕,求大臣等不要離開。

故耆婆告言,『慎莫害母』,韋提希夫人雖說不是耆婆之生母,但是父王之妻。

於人倫之道,也應算是自己之母,故說,慎莫害母,是為兄弟間之用語。

阿闍世王聽聞耆婆重勸之辭,也懺悔先前所作之惡,捨棄殺母之心。

對大臣及兄長說,汝不為我耶,淨影解釋說:

聞此語者,聞前耆婆重勸之辭,懺悔求悔前罪也。

表示,懺悔先前遇害母之罪,求彼二臣,令二臣因而不殺自己,故曰求救。

為求救自己的性命,即便捨劍,止惡,不再有害母之心,停止這場殺戮。

雖說殺母之心已止,但是不能讓父王活下去的念頭仍在,這是報前世冤阿!

所以禁止母后韋提希夫人的行動,讓她無法再次供給食物給父王。

也就是因為被禁,無法再供給頻婆娑羅王飲食,讓韋提希心痛而起厭離之心。

當然是釋尊因眾生緣熟,將說淨土之法,故才因此而起,而開示淨土之教。

夫人於遭幽禁,無法得見王夫,知道王夫將因此而死,心中悲痛。

一悲王夫將歿,無法救度,二悲生此逆子,殺父篡位,又欲加害自己。

故此求佛救度,想佛從前,常常派遣阿難尊者來慰問我,而今我愁憂,

世尊為世所重,不敢求佛得見,只望釋尊能遣目連、尊者阿難與我相見。

想想自身之遭遇,悲泣不已,面相釋尊所住之耆闍山而作禮遙拜釋尊。

夫人既然被囚,沒有甚麼可以依靠的,也只有釋尊是唯一可以歸依的。

這夫人的憂愁憔悴,正表示著我們凡夫人,其心亂想,煩惱俱足。

今唯有一心,當歸命於佛,也唯有如來是可歸依,故示專心。

正暗顯一切佛土皆嚴淨,但凡夫亂想之心恐難成就往生。

故使如來別指西方極樂世界,從是去此十萬億佛土,佛願能度者是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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