問:非外凡,其義可然,未審,言此人未聞佛法者,其義出在於何文耶。
答:是緊要事,不可不審解。今試解之,凡有五由。
一未受三歸故,三歸是出世道。義章十云:
『佛法僧寶畢竟歸處能令眾生出離生死得涅盆故。』
三福中第一不明受三歸。第二福始明受三歸。(文云,二者受持三歸)
未受三歸故,是名為世福。嘉祥疏釋義云:
『所以第一是世善者,經文說云孝養父母修十善業。未受三歸。
第二福始明受三歸。初福直明孝養十善。故知世間凡夫之善,亦是舊善。
佛未生時,已有此善,故名舊善。』
當品唯修第一世福(上牒文云唯修世福)未受三歸。
若是平生聞佛法者,應受三歸,不受故知是不聞法者耳。
二不說離過故。謂,如前五品皆曾聞法,各持經戒,故經文每品說其離過相,
上上品說勇猛精進。以明其離懈怠之過。上中及上下說不謗大乘。
中上品說無眾過患,中中說威儀無缺。當品不說離過相者,
標不聞法故無謗過可說,不持佛戒故無犯戒過可說。
例如末法燈明記云,若有戒法可有破戒,既無戒法由破何戒而有破戒。
既無離過可說,故知不聞法耳。
三平生不求出離故。(牒他解言唯修世福求出離者,此為平生求出離人,
今釋文言未有心希求出離者,此明平生不求出離,立破分齊,學者著眼。)
謂,前五品曾聞法故,各其平生希求出離,
故經每品在臨終前說以此功德回向願求生,以明其平生希求出離焉。
當品不說平生回願,此明平生不求出離,平生不求出,故知是不聞法耳。
四臨終始值知識勸導故。(今釋中,言直是臨終遇善勸令往生者是。)
謂,如前五品曾聞佛法故,各平生自回願,臨終不藉他勸,
說當品人臨命終時始聞知識勸說願生。故知其平生不聞佛法耳。
五不以所修為回願故。修世善者,自有二類。
一聞佛法為出離修。
二不聞法不求出離,而性質柔調,自然行世善。
如是二類觸目可見,當品人不求出,而自然行世善。(今釋文言,
此人在世自然行孝,不為出離,故行孝道,散善義言不聞佛法,
不解悕求,而但自行孝養者是。)
若為出離修,則臨命終時應自回其善為願生之因,知識亦勸回彼所修,
然自不回其善,知識亦閣彼善唯說彌陀利事,自開其說願生。
(所引經云,遇善知識為說彼佛國土樂事四十八願,此人聞已即生彼國。)
故知,不是為出離修,既不為出離修,故知不聞法耳。
有如斯五由故,判為不聞法者,尚不聞佛法,豈況外凡人。
對破意趣如斯乎。文義細深,學者察焉。
以此文證。但是不遇佛法之人雖行孝養亦未有心希求出離。
直是臨終遇善勸令往生。此人因勸迴心即得往生。
結證破中。
但是不遇佛法人者,總舉平生不聞佛法對破,諸師判為外凡。
言雖行孝養亦未有心希求出離者,釋其不聞佛法之由。
亦字對聞而不求者。謂,此人不聞亦不求出離。
散善義云:此品之人不曾聞佛法,亦不解希求。
直是下,舉臨終始聞善友勸說回心願生,明其平生不聞佛法,亦不希求出離之義。
善字印本著能聲者,為善友義,若著俱聲則善巧義。
勸不求出者令其希求,故閣其舊業令念佛故,故云善勸。
文中所含二義(唯行世善,未聞佛法二義。)五由(不退佛法之五由)準前可解。
問:當品人願生之因為世善耶,為念佛耶。又餘八品皆說來迎,當品不說,
其義如何。
答:此等事至文義分經疏當辨。(如會釋六卷六楮已下辨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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