問:非外凡,其義可然,未審,言此人未聞佛法者,其義出在於何文耶。

答:是緊要事,不可不審解。今試解之,凡有五由。

  一未受三歸故,三歸是出世道。義章十云:

   『佛法僧寶畢竟歸處能令眾生出離生死得涅盆故。』

   三福中第一不明受三歸。第二福始明受三歸。(文云,二者受持三歸)

   未受三歸故,是名為世福。嘉祥疏釋義云:

   『所以第一是世善者,經文說云孝養父母修十善業。未受三歸。

    第二福始明受三歸。初福直明孝養十善。故知世間凡夫之善,亦是舊善。

    佛未生時,已有此善,故名舊善。』

   當品唯修第一世福(上牒文云唯修世福)未受三歸。

   若是平生聞佛法者,應受三歸,不受故知是不聞法者耳。

  二不說離過故。謂,如前五品皆曾聞法,各持經戒,故經文每品說其離過相,

   上上品說勇猛精進。以明其離懈怠之過。上中及上下說不謗大乘。

   中上品說無眾過患,中中說威儀無缺。當品不說離過相者,

   標不聞法故無謗過可說,不持佛戒故無犯戒過可說。

   例如末法燈明記云,若有戒法可有破戒,既無戒法由破何戒而有破戒。

   既無離過可說,故知不聞法耳。

  三平生不求出離故。(牒他解言唯修世福求出離者,此為平生求出離人,

   今釋文言未有心希求出離者,此明平生不求出離,立破分齊,學者著眼。)

   謂,前五品曾聞法故,各其平生希求出離,

   故經每品在臨終前說以此功德回向願求生,以明其平生希求出離焉。

   當品不說平生回願,此明平生不求出離,平生不求出,故知是不聞法耳。

  四臨終始值知識勸導故。(今釋中,言直是臨終遇善勸令往生者是。)

   謂,如前五品曾聞佛法故,各平生自回願,臨終不藉他勸,

   說當品人臨命終時始聞知識勸說願生。故知其平生不聞佛法耳。

  五不以所修為回願故。修世善者,自有二類。

   一聞佛法為出離修。

   二不聞法不求出離,而性質柔調,自然行世善。

   如是二類觸目可見,當品人不求出,而自然行世善。(今釋文言,

   此人在世自然行孝,不為出離,故行孝道,散善義言不聞佛法,

   不解悕求,而但自行孝養者是。)

   若為出離修,則臨命終時應自回其善為願生之因,知識亦勸回彼所修,

   然自不回其善,知識亦閣彼善唯說彌陀利事,自開其說願生。

   (所引經云,遇善知識為說彼佛國土樂事四十八願,此人聞已即生彼國。)

   故知,不是為出離修,既不為出離修,故知不聞法耳。

  有如斯五由故,判為不聞法者,尚不聞佛法,豈況外凡人。

對破意趣如斯乎。文義細深,學者察焉。

以此文證。但是不遇佛法之人雖行孝養亦未有心希求出離。

直是臨終遇善勸令往生。此人因勸迴心即得往生。

結證破中。

但是不遇佛法人者,總舉平生不聞佛法對破,諸師判為外凡。

言雖行孝養亦未有心希求出離者,釋其不聞佛法之由。

亦字對聞而不求者。謂,此人不聞亦不求出離。

散善義云:此品之人不曾聞佛法,亦不解希求。

直是下,舉臨終始聞善友勸說回心願生,明其平生不聞佛法,亦不希求出離之義。

善字印本著能聲者,為善友義,若著俱聲則善巧義。

勸不求出者令其希求,故閣其舊業令念佛故,故云善勸。

文中所含二義(唯行世善,未聞佛法二義。)五由(不退佛法之五由)準前可解。

問:當品人願生之因為世善耶,為念佛耶。又餘八品皆說來迎,當品不說,

  其義如何。

答:此等事至文義分經疏當辨。(如會釋六卷六楮已下辨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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