今解此對上中上下,遮其伏難,(須知文言作業猛者,此對下文舉上中云,

行業稍弱,舉上下云行業不強。)他應難謂。

如上中品解第一義,及上下品無上道心。

此通平生,修行長,尚生後不能即悟無生忍。

當品之行人,行業時短,而生後即悟七地無生忍。

則以果推因,當四五六地,何得判之為凡夫。

遮曰次二品者修行時雖長,而行業稍弱,故不能即悟。

當品行人日數雖少,作業時猛,故生彼已,即悟無生。

何得以果推因判同大聖位耶。

然四地七地已來菩薩論其功用不可思議。

豈藉一日七日之善華臺授手迎接往生也。此即返對上上竟。

此對聖德破同聖位,文有七義,證凡非聖。

一者簡機不同,四地七地菩薩,對今經簡機言三種眾生。(若四地七地菩薩者,

 何不言菩薩摩訶薩。)

二者受法堪不,功用不可思議,對舉受法堪不以言但能不能。

三者修行淺深,功用不可思議,是大聖深行,對三種淺行,

 (慈心具戒讀誦大乘修行六念,今言一日七日之善,善字是也。)

四者時節久遠,一日七日之言,對大聖自在受生。

五迎接得生,華臺授手迎接,對彼大聖法性生身,變易生身,離分段死。

六者分段身滅,往生之言含之,(命終已生彼故)對彼大聖經僧祇劫。

七者厭苦欣淨,往生是厭欣果,對彼大聖身居報土。

更按文勢,句首然字,承次上文,暗遮伏難,何者上論日數雖淺,作業猛故,

即悟無生,固是凡夫,何同大聖,他人於此應返難云,其日數淺,即悟無生。

(七地無生)當知宿習根熟,六地行已成者,大聖非凡,其義彌顯。

欲遮此難,故置然言,文巧攝六義,以證凡非聖。

文勢若斯歟,此即下結文。

次對上中者。諸師云是初地四地已來菩薩者。

何故觀經云。不必受持大乘。云何名不必。或讀不讀故名不必。

但言善解未論其行。又言深信因果。不謗大乘。以此善根迴願往生。

命欲終時。阿彌陀佛及與化佛菩薩大眾一時授手即生彼國。

初一句是總標,次三句牒彼解。

何故觀下標返對意。(準前可知)文有六義,證凡非聖。

一受法堪不,此中復有四:

 一不必讀誦,若言必不,則絕不讀,經言不必,故有此判。

  簡上上品必行讀誦,故云,或讀不讀故名不必,讀誦大乘是凡夫行,

  猶不能讀者,凡之又凡也,當品若初二三地大聖者,何須不必讀誦言耶。

 二唯解無行,經說當品行言善解義趣,善解對僻解,於佛所說大乘空義,

  起斷無見,名為僻解,能如實解真空妙有中道義趣,名為善解。

  (至散善義當具辨之)此人唯有解,未曾習觀行,乃是名字即位凡夫。

  何得判之為大聖耶。

  問:當品人,臨命終時,佛來讚言,汝行大乘,既言行,何云未論其行耶。

  答:當品人,解第一義,為其回願往生正行。(今文指言此善根是)

    唯能解學大乘教義,即名為行。(經指解第一義言行此行者是)

    非謂修理觀行,故云未論其行。

  三深信不謗,說深信因果不謗大乘,(此二句至疏當具辨)是示凡夫相。

   何者雖言善解深信,而賊害凡夫,信謗隨緣動,若遇惡緣,則隨疑謗。

   (此義見下下品,時是經疏肝心至下經疏當決。)欲示未值惡因緣故,

   不隨疑謗,故就深信人,加不謗之言。(如中上品文言修行諸戒,

   不造五逆,意可準知。)淨影義章第十二云:初二三地名為信忍,

   分證法性,於所證法證信清淨,故名信忍。

   當品若是證信大聖,何及用不謗言耶。

  四兼破彼自語相違,淨影疏解當品文云:於大乘法,不能受持讀誦修行,

   唯能解了第一義諦,深信因果。

   自既解言唯解無行,反為解行具足大聖,豈非自語相違過耶。

   當知今言但言善解未論其行者,兼破相違也。

二修行淺深。(或讀但解,深信因果。皆是凡夫所修淺行。)

三時節久近。(僅一世故)

四迎接得生。(文云授手即生)

五分段身滅。(文云命欲終時)

六厭苦欣淨。(文云回願往生)

皆證非聖,準前可知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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