六和會經論相違。廣施問答釋去疑情者。
此牒章名,上宗教門乃至此門,不言第者,如前所辨,略辨來意。
上門既明,今經定散偏為常沒,永異聖道行門定散但被利根。
然他諸師不識經旨,各準自教以釋今經,遂致錯亂二門宗教,今欲破非顯是故。
次上而來焉,經論相違者,大分為二。一經與經相違。二經與論相違。
一經與經相違復二:
初觀經與仁王經違。謂,觀經說凡夫行人到彼即得無生法忍。
仁王說七地證得無生忍,下六門中前四會之。(且會仁王違文。例會諸經違文。)
次觀經與授記經違。謂,觀經說彌陀報身。(常住)
授記經說彌陀入滅。(化身)下第六門會此相違。
二經與論違亦有二:
初觀經與攝論相違。謂,觀經說稱名往生。
攝論文言別時意趣。下第五門會此相違。
次觀經與往生論違。謂,觀經說小行人生。
往生論偈云:二乘種不生。下第六門會此相違。
然而論意固無所相違。(八萬四千教各稱機宜故,終歸一味故,無所相違,
各稱機宜者序題云,依心起勝行。門餘八萬四千,漸頓各稱所宜。事讚下云,
有流見解心非一,故有八萬四千門,終歸一味者,舟讚序云,若能依教修行者,
則門門見佛得生淨土。)
但以諸師各準自宗以解今經,錯亂教門,從錯會情名為相違。
譬如眾鑰各當其門,則擬之異門成相違。
言和會者,和融會通,分別經論各各意趣令無相妨名和,令理各通名會。
施問答者,見下文焉。
言疑情者,有解,諸師固是自解,豈懷疑,今指傍人聞諸師說,而疑他力教益之情。
今謂,諸師謬解生疑惑今經他力教益,今施問答,破非顯是,解除其疑情結。
故云釋去疑情。
下言今引佛教以為明證,却汝疑情者是。
就此門中即有其六。
一先就諸法師解九品之義。二即以道理來破之。
三重舉九品返對破之。四出文來證定為凡夫不為聖人。
五會通別時之意。六會通二乘種不生之義。
初二句標,一下列科。
所列六門生起有次,謂欲破他者先須知他義,所以第一舉諸師解。
既知他人義,次須破以理,所以第二立道理破。
雖立道理而破,恐猶謂他人所解亦有其理。
何偏是己非他理耶,所以第三重返對破。
道理返對其說雖明,若不出文證,恐猶謂臆斷,所以第四出文來證。
雖既出證名定為凡,恐猶執攝論謂別時意趣,所以第五會別時意。
上來雖會他經論違而自宗論有相違文,若不會之根本難立。
所以第六會二乘種不生,六門生起次第如斯。
問:一先者準前開章(第一先標序題,第二次釋其名。)則應言二次,
今何不言耶。
答:六門中初是所破必應先舉,故云一先,自餘五門皆是能破,
若言二次則其能破似局第二不通餘四,恐有斯妨故不言耳。
六科名義至文可知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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