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04此者,見於《群疑論》。

以下者釋,釋中有三,此文者示無記往生之所據。

《群疑論》者是懷感禪師之著作,有七卷也。

今文者出其第七卷,文云:

「修福之後,多日未死,其人更不造重罪,時起無記心,

 此心不能招善惡報,故乘前念佛即得往生。」

如此者一念信心發起之後,由宿業成無記,而在無記心中亦得往生也。

(無記往生的形態,如懷感禪師所述,但最主要的是當事人的心態。

 一個臨命終人,眾惡緣相逼迫,得善知識勸而念佛,使惡緣消退。

 在此之時,應感念佛恩,在知恩圖報的情況下,應不會造惡。

 縱使此時仍然有力,但臨終前的惡緣相逼,應會有所警惕,不應再起惡念等。

 保持這個心態,雖然無力念佛,以此無記心,仍得往生。

 若此人仍起惡念,而行惡事,此人心不信佛之救度,不知感恩圖報。

 以不信佛故,雖然臨命終前念佛,仍然不成往生之因,不得往生。

 《群疑論》上整段文是這樣說:

 問曰:若人一生已來修行三福及十六觀或臨命終時遇善知識。

  一聲十聲稱佛名號罪根消滅,令得往生,此人或時命猶不斷

  更經多日方始壽終,為復更須念佛方生淨土為不得念佛亦往生耶

  釋曰:得往生也但以其人行業已成罪垢消滅,縱延多日亦得往生。

  然有二種

  一者修福之後多日未死。其人更不造重罪時起諸無記心。

  此心不能招善惡報故乘前念佛即得往生。

  二者其人念佛之後。或多時不死更興惡念起不善業,此人多恐不生淨土。

  經言一念瞋心障百千法門。又言瞋恚之害破諸善法,劫功德賊無過瞋恚

  其人雖有已前觀行念佛等善,皆為瞋恚所損,不得往生

  況餘罪業障諸善行。如經說言:終時造業最先受報死若心重者先受。

  輕重若等先者前受此人為後有罪多。恐不得生也。』

 念佛行者也是如此,終生念佛,於佛之願力起無上之信心,信心不退。

 此人臨命終時,佛絕對來迎,如因某種因緣,臨終前無法念佛,

 或陷於昏迷狀態,成無記之形態,其人因其信心堅定故,決定往生。

 若有人念佛後,仍造諸或起諸惡念,此人對佛的救度不能起感恩心故。

 不能起感恩心,乃因不知阿彌陀佛的願力,其生起,及慈悲心故。

 此乃因不能信知佛之本願力,不信佛之願力故,只把佛號當消惡業之工具故。

 其不信佛之願力故,對佛不生起信心故,不得往生。

 以佛之無為、無相之大功德力,當成有為、有相之滅最藥方。

 以有為、有相故能為瞋心、恚心之惡所破,而為此惡緣所遷引。

 如經說言:終時造業最先受報死若心重者先受。

 因為信不及佛之大願力,所以必為臨終之惡業所遷引,而墮落。

 法然聖人於其文鈔中,答門徒的問題云:

 行者命欲終時,疾苦逼身,必起境界、自體、當生三種愛心。

  爾時阿彌陀如來放大光明,現行者前;

  行者既見未曾有事,專心歸敬,更無他念。』 

 又云:

 『佛之慈悲加佑行者,由之,妄念忽止,正念安靜。

  是故《稱讚淨土經》說:慈悲加佑,令心不亂;

  既捨命已,即得往生,住不退轉。』  

 當知信心的重要,信心如眼,有眼力才能蒙佛光明之攝受。

 佛光只攝取對佛有信心的念佛行者,因為其他人不能感受到故。

 臨命終時是各種業因總集合時,是沒有人能避免得了的。

 縱使是大修行者,大成就者,都會蒙受相同的境遇,無法逃避。

 大修行者,大成就者,如以自力對抗,或許能成功而自在了生脫死。

 有可能無法成就,一念無明,就隨業流轉,此可嘆息也。

 念佛行者之所以殊勝者,因為臨命終時佛來加佑,令心不亂而接引往生。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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