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04・此者,見於《群疑論》。
以下者釋,釋中有三,此文者示無記往生之所據。
《群疑論》者是懷感禪師之著作,有七卷也。
今文者出其第七卷,文云:
「修福之後,多日未死,其人更不造重罪,時起無記心,
此心不能招善惡報,故乘前念佛即得往生。」
如此者一念信心發起之後,由宿業成無記,而在無記心中亦得往生也。
(無記往生的形態,如懷感禪師所述,但最主要的是當事人的心態。
一個臨命終人,眾惡緣相逼迫,得善知識勸而念佛,使惡緣消退。
在此之時,應感念佛恩,在知恩圖報的情況下,應不會造惡。
縱使此時仍然有力,但臨終前的惡緣相逼,應會有所警惕,不應再起惡念等。
保持這個心態,雖然無力念佛,以此無記心,仍得往生。
若此人仍起惡念,而行惡事,此人心不信佛之救度,不知感恩圖報。
以不信佛故,雖然臨命終前念佛,仍然不成往生之因,不得往生。
《群疑論》上整段文是這樣說:
『問曰:若人一生已來修行三福及十六觀,或臨命終時遇善知識。
一聲十聲稱佛名號,罪根消滅,令得往生,此人或時命猶不斷。
更經多日方始壽終,為復更須念佛方生淨土,為不得念佛亦往生耶。
釋曰:得往生也。但以其人行業已成罪垢消滅,縱延多日亦得往生。
然有二種。
一者修福之後多日未死。其人更不造重罪,時起諸無記心。
此心不能招善惡報,故乘前念佛即得往生。
二者其人念佛之後。或多時不死,更興惡念起不善業,此人多恐不生淨土。
經言:一念瞋心障百千法門。又言:瞋恚之害破諸善法,劫功德賊無過瞋恚。
其人雖有已前觀行念佛等善,皆為瞋恚所損,不得往生。
況餘罪業障諸善行。如經說言:終時造業最先受報,死若心重者先受。
輕重若等先者前受。此人為後有罪多。恐不得生也。』
念佛行者也是如此,終生念佛,於佛之願力起無上之信心,信心不退。
此人臨命終時,佛絕對來迎,如因某種因緣,臨終前無法念佛,
或陷於昏迷狀態,成無記之形態,其人因其信心堅定故,決定往生。
若有人念佛後,仍造諸或起諸惡念,此人對佛的救度不能起感恩心故。
不能起感恩心,乃因不知阿彌陀佛的願力,其生起,及慈悲心故。
此乃因不能信知佛之本願力,不信佛之願力故,只把佛號當消惡業之工具故。
其不信佛之願力故,對佛不生起信心故,不得往生。
以佛之無為、無相之大功德力,當成有為、有相之滅最藥方。
以有為、有相故能為瞋心、恚心之惡所破,而為此惡緣所遷引。
如經說言:終時造業最先受報,死若心重者先受。
因為信不及佛之大願力,所以必為臨終之惡業所遷引,而墮落。
法然聖人於其文鈔中,答門徒的問題云:
『行者命欲終時,疾苦逼身,必起境界、自體、當生三種愛心。
爾時阿彌陀如來放大光明,現行者前;
行者既見未曾有事,專心歸敬,更無他念。』
又云:
『佛之慈悲加佑行者,由之,妄念忽止,正念安靜。
是故《稱讚淨土經》說:慈悲加佑,令心不亂;
既捨命已,即得往生,住不退轉。』
當知信心的重要,信心如眼,有眼力才能蒙佛光明之攝受。
佛光只攝取對佛有信心的念佛行者,因為其他人不能感受到故。
臨命終時是各種業因總集合時,是沒有人能避免得了的。
縱使是大修行者,大成就者,都會蒙受相同的境遇,無法逃避。
大修行者,大成就者,如以自力對抗,或許能成功而自在了生脫死。
有可能無法成就,一念無明,就隨業流轉,此可嘆息也。
念佛行者之所以殊勝者,因為臨命終時佛來加佑,令心不亂而接引往生。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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