問:猛火來現,但說於下中品不見於餘品,今云何言通於下三品耶。

答:下三品者罪雖有異,總是造大罪,而如猛火來現之苦相者,

  說於一處而令通餘之意也。

  故善導大師《散善義》,下三品之總讚云:

  「臨終苦相如雲集,地獄猛火罪人前。」

  此即言通於三品有猛火來現之苦相也。

問:如上正念往生者,是在正念中往生,今之狂亂者,獄火來現之時雖成狂亂,

  聞法之後,狂亂即止而往生,爾者,何言狂亂往生耶。

答:下文云,無記心往生者,蒙攝取光明所照故,其無記心即止,

  成為慶喜心而往生。

  往生之時雖成慶喜心,猶言無記往生。

  今亦同此,於臨終剎那,狂亂中聞法得生,得生之時狂亂心即止者,

  猶是聞法之大益,則猶言狂亂往生也。(已上)

遇善知識,若一聲,若一念,若十聲,遂得往生者:  

如次之下三品之受法相,謂:

下上品之人者聞後稱名一聲。

下中品之人者唯聞不及稱。

下下品之人者聞後稱名十聲。

而後言皆得往生也。

善導大師《往生禮讚》云:

「若七日下至一日,乃至十聲一聲一念等必得往生。」

下至與乃至者,並是從多至少之言,十聲者下下品,一聲者下上品,

一念者下中品,從稱名之十聲一聲所向之一念者,是不得不為聞信也。

故宗祖聖人於《一念多念證文》釋云:

「稱念名號,十聲、一聲,人聞無疑心者,則得生實報土之意也。」

此即以本願之乃至十念之願意,就《觀經》而釋顯者也。

《觀經》下中品云:

「聞已除八十億劫生死之罪。」

聞已者,聞善知識之說法之意,「聞」者如前已辯,

即「信」之義,然者是本願之「三信」,成就文之「聞信一念」之義也。

故《往生禮讚》釋為一念,證文言聞,今者全承《往生禮讚》也。

(凡夫的出離三界,只憑淨土法門,也只有淨土一門能滿凡夫之願。

 故法然聖人於文鈔中,回答信眾的法語云:

 凡夫出離之要道,無如「淨土」一門,「念佛」一行。   

  謂其「機」則十惡、四重、謗法、闡提、破戒、破見等罪人;   

  論其「行」則是十聲一聲,任何嬰兒,亦可稱之;   

  言其「信」則又一念十念,任何愚者,亦可發之。   

  本願原為「十方眾生」之故,任何機皆不漏,任何人皆不捨。   

  「十方眾生」中,有智無智,有罪無罪,凡夫聖人,持戒破戒,

  若男若女,若老若少,乃至三寶滅盡時之機,皆包含也。   

  但遇本願,得聞「南無阿彌陀佛」之名號,

  「若不生者」之誓故,阿彌陀佛以遍照光明,攝取不捨。   

  罪重障深,心昏識寡,更應仰佛本願。   

  其故者:彌陀本誓者:「本為凡夫,非為聖人」也,應仰!應信!』

 是阿彌陀佛的誓願力成救,使我等得遂往生。

 阿彌陀佛誓願十方眾生若欲往生者則得往生,若不成則不成佛。

 誓願極重,故成就的極樂淨土極殊勝,為我等應往生之所。

 凡夫若起欲往生心,乃至一念,則已蒙佛之攝取不捨,應信。

 阿彌陀佛號無量光佛,無邊光佛,故念佛行者蒙佛之無邊光攝受。

 蒙佛光攝受者,即得往生,此是佛之願力之故。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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